新华网重庆6月30日专电(记者张桂林)重庆市日前出台措施,提高了全市村干部的最低补贴标准,并建立起村干部补贴增长机制,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补贴最低标准进行适时调整,调整时间参照公务员工资调整时间。
据了解,重庆此次提高村干部补贴最低标准涉及村级“三职”干部及村民小组长。调整后的最低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450元,村文书每人每月360元,村民小组长每人每年400元,已配备村计生助理员的,参照村文书补贴标准执行。这一新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今后,重庆还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村干部待遇进行适时调整,调整时间与公务员工资标准调整时间大体同步,补贴资金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重庆市委、市政府还表示,将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补贴和村级经费管理。建立补贴与绩效挂钩机制,鼓励村干部合理兼职,保障村干部补贴足额按时发放,并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同时还将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逐步探索制定离任村干部特别是贫困地区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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