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管理。
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受灾地区要定期公布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一步增强救灾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发放救灾资金要建立“一账一册一卡”和“四公开”制度,即建立救灾资金发放台账、花名册、灾民救助卡,公开发放规定、发放程序、发放对象、发放金额的制度。
通知要求,严禁擅自调项或改变项目建设规模,救灾款物要优先安排重灾户、特困户、“三孤”人员、优抚对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拖延救灾款物的发放。对擅自改变救灾资金用途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首席记者李伟
(责任编辑:梅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