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飞)昨天,国家旅游局和工商总局公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下简称《范本》),为将于本月18日全面开放的台湾游提供指引。广之旅、广东中旅两家旅行社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从即日起,市民参加台湾游前将签署该合同,以保障游客的利益。
擅增自费景点旅行社买单
据悉,《范本》对游客的权益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对于组团社领队或者台湾地区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
游客也不用担心“货不对板”,该《范本》规定,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台湾地区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而且“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合同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范本》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擅自取消组团退团费再赔20
%但对于旅行社擅自取消组团计划的,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并按时间支付不等的违约金,其中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游客擅自取消行程也要遭重罚,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另外,依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与旅游者协商延期出行或改变为赴台之外的旅游线路,但不得转到其他旅行社的团队中。如果旅游者既不同意延期出团也不同意改变线路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照上述标准赔偿给游客。
游客也不用担心赴台游会遭遇强迫购物或购物回扣这样的事情,因为《范本》规定,组团社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而对于“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由于台湾游团费高达万元,这意味着如果出现组团社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位游客最低可获得1000元~2000元不等的赔偿。
此外,在旅行社的台湾游线路中,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领队或者台湾地区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办理入台证件需时15天
8月1日起赴台游客不再享特殊待遇
本报讯(记者王飞通讯员许洁煌)由于时间关系,7月底前赴台团队可走“办证绿色通道”,但从8月1日开始的赴台游客就没这么幸运了。记者昨天从旅行社了解到,《内地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办理时间需时10个工作日,办理入台证则要5个工作日,这意味着,想要8月1日出团的游客最迟本周五就要着手办证了!
广东中旅出境旅游分公司副总经理俞康明告诉记者:7月底前赴台游证件办理手续都“特事特办”,但是从8月1日起,赴台旅游团队办证程序一律按照常规方式操作。因此,“8月1日出团的客人最迟这个周五就要去办理通行证,不然就来不及了!”
办理《内地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步骤:
客人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交入台证所需资料——交齐团款并开具有效的旅游发票(顾客名称应写客人名字)——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并携带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大一寸照片及回执(指定照相馆有提供)自行前往广州市出入境管理大楼申请赴台湾通行证。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梅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