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七月十八日电 (罗文黄学敏)今年八月一日起,深圳将开始实施就业登记制度,年底实现就业登记覆盖率达百分之六十以上。
在深就业的外国人就业适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就业适用《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据悉,就业登记新信息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劳动者个人信息登记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期限、文化技能水平等,可以全面掌握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蔡焕行在今天下午的相关会议上表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就业登记制度的建立,维护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的利益。具体表现在实现政府对企业和就业人口的动态监控,降低企业人工管理成本和风险,保护劳动者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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