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2月20日电(记者吴俊)广东省深圳市最近传出消息:“社工”将被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最高月薪超过5000元。3年内深圳将开发5300多个社工岗位,仅2008年就会引进400多名社工。
“社工”为“社会工作者”的简称,是指经过专业培训,用专业技术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社区服务的人。
根据2004年颁布的第9批国家职业标准,“社工”正式成为一门新职业。深圳市委市政府今年10月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工工作发展的意见》及其7个配套文件,建立全国首个较为系统的社工制度。
这一制度明确了社工的角色和薪酬指导价位,将社工定位为专业技术人才,并将其职位设置为从“士级”到“正高级”的5级13档,保证社工薪酬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士级”社工平均薪酬数为3330元,“中级”社工平均薪酬数最高达5230元(“正高级”等薪酬尚未确定)。每级工作时间满2年至3年可向高一等级社工师晋升。大学毕业生在通过国家社工职业水平评价考试之前,也可实习、见习社工工作,其中本科生在见习实习期的平均薪酬数为3660元。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了解到,深圳市今年已从社工专业毕业生中引进了100多名“准社工”,他们在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等领域提供专业服务。这些“准社工”大都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以本科生为主,在通过国家社工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取得证书并登记后,将成为正式社工。
据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介绍,接下来深圳市将在各区全面铺开历时一年的社工试点工作,新开发提供400多个社工岗位。到2010年,深圳市将开发5300多个社工岗位。社工岗位分两类:一是在监狱、信访、民政、司法等部门,使现有编制和员额内的相关人员成为专业社工,约1300个岗位;二是政府向社工服务机构购买社工服务,实现社区工作站、学校、医院“一站(校、院)一社工”;每70名吸毒人员、70名社会矫正人员、70名问题青少年、5000个家庭、1万名外来务工人员、200名低保对象、500名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50名中重度户籍残疾人分别配一名社工,约有400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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