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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惹来电话骚扰 “受迫购物”又遭遇骗局

  (记者王晓明) 近来吉林省长春市不少市民反映,他们在选择电视购物后,就开始不断接到各种促销电话,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

  有市民提出:在电视购物中,商家作为销售方,无权把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但现在却没人对商家进行约束,消费者一旦通过电视购物买东西,便可能惹上一辈子都甩不掉的麻烦。

  赶时髦“电视购物”却惹来电话骚扰

  “您好,这里是北京会员中心,恭喜您成为我们今天的幸运会员,您可以低价选购我们推出的特价商品。”长春市民樊莉说,自从去年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些首饰后,就不断接到这样的电话,平均一个星期一次,有时甚至一天之内打两三次,简直成了骚扰电话。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进步,消费观念也开始多样化,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选择。手机、手表、首饰等很多新款产品一时间很难大面积上市销售,商家便通过网络、电视等传播媒介推销自己的产品。

  去年4月份,长春市民樊莉看到不少电视台在推“爱邦购物”的电视广告。广告称“爱邦购物”推出的一些首饰、钻石饰品等价格低廉,限量销售。打过电话之后,樊莉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订购了一枚钻石戒指,并在三五天内收到了北京寄来的邮件。

  经过检验,樊莉所定购钻石戒指确实为真品,并一度激动不已。可没想到的是,自从她订购了这枚戒指后,就经常接到所谓“北京会员中心”的促销电话,不断地向她推荐各种产品。“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入的会,谁给我入的会,入的是个什么会,每次打电话就是想方设法让我买东西,而且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浪费了我好多电话费。”她说,“可恨的是,他们每次打电话几乎都用不同的号码,让人防不胜防。开始我还忍着,想用比较委婉的方式拒绝,可后来发现你越客气他们越是没完,有好几次我都跟他们吵起来了,可没过几天电话又打了过来……”

  “说是产品推介,实际就是电话骚扰,接电话我也花钱。”长春市民齐石一开始也是出于新鲜选择了电视购物,却不料买了一次东西以后各种促销电话就如潮水般涌来,有时候甚至是晚上10时以后,更有甚者还在后半夜,睡觉也睡不好,常常被手机铃声吵醒。 不胜其扰“受迫购物”又遭遇骗局

  “我这手机号已经用了五六年,根本不敢换号,一旦换号必然和不少朋友失去联络。”樊莉说,为了终止无休止的电话骚扰,无奈之下她在今年2月份再次接到电话时说:“行了,不管你们推销什么,我买,只求你从此把我的电话号码从你们那里删掉。”可她没想到,这次的购物竟是场骗局。

  按照所谓“会员中心”在电话里的描述:此产品为某厂家为迎接北京奥运会专门生产的一批奥运版纪念商务手机,不仅具有一般手机具有的照相、MP3、MP4、蓝牙等功能,而且还新开发了手机炒股、手机电视等新功能,不但可以买入、卖出股票,而且可以随时免费接收36个卫星电视频道,听起来颇具诱惑力。由于手机是刚刚开发出来的最新款,所以目前在网上还查不到相关信息。

  由于第一次的电视购物中,樊莉所购买钻石戒指并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所以在购买手机时就没有提高警惕,在货物送到后,就立刻把钱支付给了邮局,可手机拿回去拆开来仔细一看才发现,所送手机根本货不对版,手机上写的是另一个手机厂家的牌子,可在网上真正中兴品牌的手机中又找不到同样的款式,而且所送手机仅从外观就能看出,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气愤之下,樊莉马上给所谓的“会员中心”打电话,起初对方态度还算正常,并表示对货物发错深感抱歉,承诺立即着手进行调换。过了三天,樊莉再打电话时,对方的号码已经变成了“空号”。据樊莉讲,这种杂牌手机在市面上最多卖七八百元,可她却花了近两千元,而且用了不到一个月,手机就出现黑屏、无声、按键不灵等各种毛病,不久就无法使用了。

  尽快为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立法

  不仅仅是樊莉,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正面临着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带来的苦恼,急需完善相关法律保护消费者隐私。

  吉林省一媒体从业人员邵先生说,打开电子信箱,每天都塞满垃圾邮件;生完孩子,孩子还没回家,婴儿用品广告已经进了家门;手机“中奖”短信更是删不胜删,身处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深入到每个人生活,正给大家带来看不见的烦恼。

  吉林省社科院一位姓邵的社会学家分析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商业机构,采取各种正当或者不正当方式获取他人信息,并无所顾忌地使用这些信息,给他人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医院、商场、汽车经销商、房地产开发商未经消费者允许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个人信息泄露防不胜防,“信息骚扰”正日益严重地妨碍公众正常生活。

  专家认为,在电视购物中,作为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密,但由于目前缺乏监管,商家是否会出于利益考虑出卖消费者权益,也很难说。这就需要我们在相关法律法规上尽快加以完善,详细规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避免让更多的不法商家钻空子。

  频繁受到骚扰,很多人因为工作、生活原因又不能轻易换号,基本束手无策。而且,我国目前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非常不完备,没有一部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专家认为,通过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已刻不容缓,立法中要明确相关各方的法律权利、责任与义务,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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