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基斯坦工作,记者常会有“怎么又放假了”的感觉。巴基斯坦的公众节假日很多,除了“开斋节”、“宰牲节”等宗教节日外,还有“国庆日”、“独立日”等公共节日。每逢节假日,所有的学校、银行、商家和政府机构等全部关门休息。
巴基斯坦不仅有很多公众假期,也通过立法形式对带薪休假作出了明文规定。巴基斯坦相关法案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雇员此后每年可以享受14天的带薪休假,当年没有享受的假期可以累积到第二年;除了每年14天的带薪休假外,每个员工每年还可以享受10天的全薪事假和16天的半薪病假。当然,享受此项假期必须事先向雇主申请,除非情况紧急,享受病假应提供有关的医疗证明。巴基斯坦的劳动者可以享受政府规定的所有公众假期,并且工资不受影响。如果雇员在公众假期内加班,则可以享受双倍时间的假期,且薪水不受影响。此外,巴基斯坦的法规还规定,工商企业中的女性雇员在产前和产后可享受6周的带薪产假,雇主不得解雇休产假的女性员工。
在巴新闻部外宣局工作的阿西姆表示:“我每年有20多天的带薪休假,但是由于工作比较忙,根本不可能全部休完这些假期。不过,巴基斯坦的公务员体制给公务员提供了很好的福利待遇,除了带薪休假等,还有公费医疗,其标准和待遇随着公务员级别变化而有所不同。”
记者的一位朋友伊凡在一家私营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他说:“我妻子是一名教师,她每年的假期很多,暑假一般是两个半月到3个月,寒假一般是10天至15天,这样每年她能有3个月的假期,而且还是全薪,不过教师的薪水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
巴基斯坦的劳工法律为劳工的各项合法权利作了基本规定,不过一些企业在实际执行中往往要打折扣,男女同工不同酬、雇佣童工、压低工资标准等现象仍然存在。(人民日报伊斯兰堡电记者
孟祥麟)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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