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特侦组8月12日以贪渎被告身份传唤陈水扁。(图: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8月13日电 台湾检方12日就机要费案传讯陈水扁,陈水扁强调他没有主观犯意、客观犯行,更指机要费是“特别的特别费”,并表示将提供许多机密数据佐证,因此检方不排除再次传讯的可能性。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特侦组7月24日就曾以机要费贪渎案被告身份首度传讯陈水扁。当时陈水扁质疑检方的侦讯录音、录像及笔录如何保密。而8月12日的应讯,陈水扁又就“机密”程序问题引起争执。
陈水扁要检察官慎重考虑他脑中还拥有的“机密”,声称有些如果讲出来可能会影响“国家安全”,如果不讲却可能妨害他的“防御权”。
特侦组当场告诉陈水扁,对于“机密”的处理,基本上仍以法定程序核定、公布为准。如果陈水扁提出的是当初核定机要费案“绝对机密”以外的数据,且已完成法定程序,将送请台当局“总统府”确认是否授权司法机关使用。
特侦组同时表示,如果形式上不清楚或过去未经核定为机密,特侦组会将资料封存,转送马英九确认是否属于机密;若是陈水扁提出的资料明显不像或不属于机密,检察官则请陈水扁坦白讲就好,不用再搞“机密”。
此外,特侦组昨天还以证人身份,讯问陈水扁有关派郭清江出任华扬史威灵公司董事长相关事宜。这样,史威灵遭掏空弊案调查已告段落,近日内有部分将改签“分特侦案”。除郭清江外,还有卸任政务官员可能被列图利罪嫌被告。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