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5毛钱1斤,茄子6毛……”8月17日7时许,在河南省许昌市区文峰游园附近,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法警正在一辆装载着辣椒和茄子的三轮车前吆喝着菜价。法官大清早“客串”菜贩,不仅让周围的群众感到稀奇,更深深打动了原本态度强硬的被执行人,使其最终自动履行了法院判决。
这辆三轮车的主人任英(化名)今年40多岁。9年前,她和丈夫以自家的房产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3.5万元,到期后仅归还了2000元。
银行为了要回剩余的3.3万元及利息,将任英夫妇告上了法庭。2002年,法院判决任英夫妇归还这笔钱。但办理此案的执行法官先后换了6拨儿,案件执行却没有任何进展。
8月17日早6点多,执行法官将警车停在离任英卖菜距离较远的地方,之后步行到她的菜摊儿前,将她带到法院协商归还欠款一事。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和法警留在任英的菜摊儿前,帮她把剩余的蔬菜按照市场价格卖完,然后将她的三轮车寄存起来。感动之下,任英主动表示她手头有3000元的积蓄,可先偿还给银行,剩余的钱她愿意与银行签一份协议,两年之内保证还完。
和忠 芦萍 李泓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