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务员钱权交易也算受贿 巨额财产不明可判10年
反腐刑期 拟修正至全球最高
为了加大反腐败力度,我国拟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由5年提高到10年,向全球最高标准看齐。
运用20年抓住一批腐败分子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5日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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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我国已运用20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适用,让一些腐败分子现了“原形”。
2008年8月被判刑的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经法院审理查明:截至案发,尚有价值人民币397万多元和美元4万多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合法来源。
而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则被有关部门查处其受贿金额总计3152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10年刑期已向最高标准看齐
尽管这一罪名的适用一直是我国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但有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提出,现行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标准偏轻,建议加重处罚。
据介绍,10年有期徒刑已经向全球最高标准看齐。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提供的参阅资料,对于类似情况,美国规定处5年以下监禁,并处罚金;新加坡规定刑期不超过10年;印度规定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文莱则规定处7年监禁。
管好身边人扩大受贿范围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自己从中索取或者收受财物。
鉴于此,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新增条款,扩大了受贿罪的适用范围。
新闻链接
刑法修改 打击近亲属“钱权交易”
草案规定:对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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