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示教育收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开始免费
本报讯 (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何宇鸿)2008学年即将开始,广州市大中小学陆续开学。广州市教育局制作并公布《广州市教育收费公示表》,对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算单位、批准文号、批准机关、相关备注和敬告说明、教育主管部门查询电话、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让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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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学年开始,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正式实施,因此,公示的广州市教育收费中,小学和初中阶段只有借读生书杂费收费标准;普通高中阶段则公示了普通生学杂费、择校生一次性择校费、借读生每学期借读费等标准。普通高中择校生入学时缴交一次性3年择校费,没有学杂费收费公示。
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学生作业本由家长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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