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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 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贯彻始终的指导思想是,立足现实、务求实效,避免搞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政绩工程,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司法行政事业的新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在接受采访时,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缪蒂生说。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排头兵”为目标,突出实践特色,把查找问题摆在首位,找准阻碍司法行政发展的症结,理清发展思路,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措施;把了解民情、贴近民生摆在首位,确立了近期惠民实事十大项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各项重点工作,以实际成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找出事业发展道路上的“跨栏”

  “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就像跨栏跑一样,我们都是运动员。要找准跨栏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效地调整我们的步伐,跨过这些障碍。”对于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司法厅长打了这样一个比方。

  围绕司法行政职能,司法厅党委反复研究,确定了8个服务大局、涉及民生的重点课题,并组成了由厅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的调研组,深入联系点及相关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认真负责地开展调查研究。调研期间,各调研组共召开座谈会41个,有430人次参加。调研结束后,厅党委召开调研成果汇报交流会,厅党委成员汇报交流调研成果,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认真查找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系统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等途径,对基层单位及社会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共征集到202条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后原汁原味反馈给每位党委成员。厅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严肃认真地从主观上找原因、究根源,敞开思想、开诚布公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前进方向。

  在此基础上,厅党委精心组织起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报告,召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报告评议大会,邀请系统内的省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省辖市、县(市、区)司法局长,监狱、劳教单位负责人,律师、公证员代表和厅直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对分析报告进行评议。经过无记名投票测评,认为分析报告“好”和“较好”的比例达97.8%。

  经过深入排查、深刻剖析,省司法厅党委梳理出考评评价体系、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业和法学研究、监狱劳教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的问题,在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了24条整改措施,每一条整改措施都制定了目标要求、整改时限,并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负责人,使解决问题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和制度化。在此基础上,司法厅党委充分倾听群众呼声,经过几上几下反复论证,确立了近期十项办实事项目。在厅直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情况群众测评中,对活动开展情况和解决突出问题方面群众满意度分别达到99.21%和99.61%。

  现在,省司法厅厅直机关的每一位同志手中,都有三份材料:一份是厅领导调研成果汇编,一份是意见建议分类和整改方案,一份是厅党委的分析报告。每一位同志都知道了“跨栏”的位置和高度,每一位同志都明确了如何调整自己的步伐。

  夯实以提高实战能力为重点的“强基工程”

  “组织百名新任司法局长培训,着力提高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出台《江苏省社区矫正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近期将省级社区矫正专项资金3000万元按规定标准拨付至县(市、区)司法局,积极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机关争取2009年中央和省政法专项补助资金立项。”

  “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场所罪犯、劳教人员家属会见窗口建设,展示监所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在省司法厅出台的近期十项办实事项目中,这三项是事关基层发展的三件大事。

  上面千条线,下头一根针。司法行政的大多数职能工作,最终都落实在基层。司法所虽小,却是老百姓解决纠纷的“好娘舅”,是弱势群体维权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的“贴心人”,是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和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的“好老师”。县级调处中心的建立,也把县(市、区)司法局推到了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而监狱、劳教所更是改造违法犯罪分子的重要场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因此,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司法厅实施了以提高实战能力为重点的“强基工程”:一是着力抓好司法所建设的持续推进,进一步提升发展层次。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装备水平和办公条件,健全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使司法所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真正把司法所建设得“内有素质、外有形象”。二是着力抓好县(市、区)司法局建设,实施强县带动战略,打造大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教育“四大实战平台”,努力将县(市、区)司法局建成“一线实战单位”。三是加大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创建力度,全面实施监狱劳教体制改革,加快监所规划编制和布局调整步伐,提高监狱监区、分监区和劳教所大、中队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基层警力配备和警备管理,增强监狱、劳教所履职能力。

  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基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见,制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评价考核实施意见。”

  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就成为司法厅近期完成的十件实事之一。

  今年4月初,省司法厅就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全省各地集中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并把因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因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族群纠纷、村务管理纠纷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和隐患,企业改制、区划调整等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作为工作重点,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落实责任人、责任单位,限期解决。上半年,全省县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60887件,调解矛盾纠纷151106件,调解成功106606件,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社会稳定,也为奥运火炬在江苏省安全顺利传递作出了贡献。

  北京奥运会期间,全省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进入关键时期。“要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不消除隐患决不放过,不解决问题决不放过。要以非比寻常的决心、非比寻常的措施、非比寻常的成效打好这场硬仗,确保奥运期间全省社会的和谐稳定。”省司法厅带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充分发挥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纠纷调解机制的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将排查调处工作抓紧抓好。同时以解决矛盾为目标,重点化解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做到一件纠纷一个调解小组,有调解方案,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在内部,在源头。在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期间,为江苏省实现“确保无人进京及到赛区闹事;确保不发生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及重大安全事件”做出了应有贡献。

  打造维护百姓权益的“民心工程”

  “年内法律援助困难群众3万人次,编印《法律援助指南》系列宣传页30万份免费发给困难群众,启动全省”12348“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面向社会无偿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省司法厅已经向社会作出了“2008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达到3万件”的庄严承诺,这次又再次把它作为十项实事之一,体现了司法厅党委对民生的高度关注和完成任务的坚强决心。

  近年来,江苏省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全面关注与支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法律援助纳入“三有四保”工作目标,其中一个确保就是要求确保诉讼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社会救助体系十大重点工作和2007年关注民生十件实事,并拨专款支持法律援助事业,设立了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围绕“应援尽援”目标,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加强案件办理和接待工作,成效显著。迄今为止,已有15万余经济困难的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获得了法律援助,一大批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实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到3万件的目标,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围绕“应援尽援”目标,采取一系列的便民惠民措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加大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力度,加快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创建步伐,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总体要求,年内力争全部达到规范化的要求。安排律师等专业人员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来信和来电,在所有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多数人民团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基层群众可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行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服务计划,逐步开展受援人自行选择律师的服务。加大农民工和各类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对农民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予进行经济状况审查。建立服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保证受援人和来访群众的满意率达96%以上。

  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上半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已办理法律案件18171件,法律援助已成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

  播撒法治的种子

  “进一步做好送法下乡工作,年内组织力量向60万农户免费发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

  江苏省大约有1600万农民工,既是农民工的输入地,也是农民工的输出地。去年,省司法厅提出了“全国的农民工到江苏能打工赚钱,全国的农民工到江苏能懂法维权”的口号,并把每年的6月18日所在的这一周作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今年的“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以“学法用法助致富、喜迎奥运共和谐”为主题,以开展“百、千、万”活动(向农民工送百场法制类电影,为农民工举办千场法制讲座,组织万名法律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基本形式和载体,以向农民工朋友宣传普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治安管理”及《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活动期间,全省印发法制宣传教育材料18万多份,设立农民工法律咨询点1300多个,出法制宣传黑板报、宣传栏2010期,举办法制讲座1378场次,放映各类法制电影578部。

  送法下乡,出门打工先学法,这只是江苏省法制宣传工作的一部分。作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省司法厅积极推动“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引导各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办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专业普法网站平台,推进法制文艺创作,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节目,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全省各市、县(区)普遍建立“18”法制广场、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专栏覆盖城乡每个村(居委会);建成乡镇(街道)法制宣传园地1324个,各类法制学校、法制教育基地22453所(个);报纸、电视台、电台开办法制宣传栏目(节目)299个(档),建立普法网站97个,设立了众多的“法律超市”、“法律小书柜”和“法律图书角”。如今,“五五”普法这项宏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程,正持久地把法治的种子植入全省人民的心田,浇灌了法治江苏建设的一方方热土。

  袁诚 徐良文 朱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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