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核准量刑 许霆5年有期徒刑正式生效
本报讯 (记者/陈球)昨天上午,许霆的代理律师张新强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核准广东省高院的判决,许霆被判5年有期徒刑正式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定书中认为,许霆在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内只有170多元的情况下,趁银行工作人员尚未发现之机,非法取款174825元,并携款潜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许霆被判有期徒刑5年。裁定自宣告之日起生效。张新强在其博客中称这是“无言的结局”,“对于许霆一案不知是否可以说已经划下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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