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张某是好友加网友,近段时期,我发现张某经常在网上用我的手机号码发布信息,给我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虽然我对他进行了劝阻,但他仍“我行我素”不听劝阻。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违法?读者:马丽
马丽: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明确规定:用户“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网民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或冒用他人名义发布信息,都有可能在法律上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上述情况,你朋友的行为已经对你构成侵权,根据该条规定,你可以先找其协商,要求赔偿你经济损失,如果他仍然“我行我素”,你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程远景刘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