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二:假日总量的极限在哪里?
在以黄金周存废为核心的法定假日调整之争中,我们注意到,参与讨论的许多专家都不假思索地为讨论预设了一个前提——就是我们的全年休假日达到了114天,已经是我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可以承受的极限。
而这个前提,就如同公理一样无需证明?如果真是一个极限,应该是在相关研究和论证之后,才能得出结论。事实上,1995年实施周五工作制、1999年增加3天法定假日,都是没有经过论证的。如果不加以研究与论证,专家就以此为据、政府就因此决策,无疑是极不严肃、极不科学的;如果是极限,不加以研究与论证,却又轻率地在改革方案中突破一天,也是极不严肃、极不科学的;如果可以突破一天,不加以研究与论证,就断然否定突破三天的可能性,更是极不严肃、极不科学的。
我们看到的是,假日的增加不但没有给中国经济带来停滞和阻碍,相反是10多年持续高速增长。如果不能证明114天就是一个极限,或者超过114天、增加三天两天就一定给中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在保留五一黄金周的情况下,直接增加三个传统节日有什么不可以呢?我国法定假日总量的空间应该不是专家想象的那么小。面对经济过热的现实,GDP即使因此减少0.5—1个百分点,换来是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经济运行的更加优化,难道不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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