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徐博)国家质检总局10日公布的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结果显示,93.2%的企业产品标签标识符合国家有关要求,99.6%的企业产品包装符合国家标准,月饼包装整体趋于理性。
根据相关规定,全国共发现45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容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其中情况较严重的企业有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圣嘉利食品加工厂、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荣香园饼家、湖北省荆州市监利狮子饼屋、黑龙江密山市金麦缘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鹤岗市日月明食品加工厂。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是为了确保中秋节月饼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抵制奢华之风。质检总局组织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月饼生产加工单位、宾馆、饭店和酒楼等生产销售月饼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生产单位10848家,宾馆、酒店等生产销售单位6650家。从检查情况来看,月饼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好,绝大多数的月饼生产企业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月饼包装整体趋于理性。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四个方面:一、违法生产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宾馆、饭店和酒楼委托加工外销月饼未按规定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个别糕点获证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月饼,一些农村及边远地区的糕点作坊无证生产销售月饼;二、少数企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检查中发现0.98%的企业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主要是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和超量使用添加剂;三、6.8%的企业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委托加工产品的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要求,未按要求标注厂名、厂址,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四、个别产品存在过度包装现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质量技监部门已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