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9月13日电 "法律援助对象从最初的2700人,扩大到了现在34000人,增长了12倍,法律援助覆盖率由最初的1.5%到现在的15%以上,增长了10倍。"这些数字和一系列全国、省、市级荣誉记载了青岛市崂山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闪光足迹,凝聚了崂山区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滴滴辛勤耕耘的汗水。
近年来,崂山区委、区政府把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建立了以推行司法保障证制度为主要内容,与崂山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用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走出了一条崂山特色的法律援助道路,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天。
司法保障证--法律援助的"民心证" 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司法保障体系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崂山区通过一张小小的"司法保障证"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2003年起,崂山区委、区政府开始探索建立具有崂山特色的司法保障机制,通过制作发放"青岛市崂山区司法保障证",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向基层困难群众延伸,被百姓称为"民心证"。崂山区司法保障证就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使司法保障证起到"一证通"的作用。它主要是向农村低保家庭发放,对持证者区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开通绿色法律援助通道;区公、检、法及劳动仲裁机构给予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或减、免、缓交诉讼、仲裁费的司法救助;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免费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帮助。据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王亭利主任介绍,目前崂山区已向7000余名弱势群体发放了司法保障证。
崂山区北宅街道沟崖村村民臧瑞金,就是崂山区推行司法保障证制度的受益者之一。臧瑞金在为某职工新村装修外墙面时坠落摔伤,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无力医治。在为其发放司法保障证时,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知悉了他的情况,经认真研究后指派海桥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其代理,索回赔偿53000余元,不但全免了律师费,一审、二审的诉讼费也全免了。臧瑞金事后激动地说,"崂山区政府发的"司法保障证"是真正的"一证通",的的确确起作用。"
为充分保障辖区内广大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崂山区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对象和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由原来最初低保人员,经过三次扩大后,将农村家庭年均收入扩大到2000、3000元,直至将全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私营企业主)和全部残疾人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至此,法律援助范围的对象从最初的2700人,扩大到了3400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以上。另外,崂山区还建立了弱势群体数据库,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全部录入微机进行登记,实行微机化和动态管理。
法律援助联络中心--架起弱势群体的"连心桥" 要最大限度满足各类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要求,帮助他们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单靠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力量是不够的。因此,崂山区在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上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办法,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行政部门、社会团体、67所中小学等联合设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建立了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驻区部队官兵为主体的法律援助联动服务队伍。截止目前,崂山区共建立法律援助联络机构87个,法律援助人力资源达到271人。各联络机构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起,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联络中心真正成为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另外,崂山区还十分注重发动社会志愿者力量,聘请了青岛大学的566名高年级大学生作为法律援助社会志愿者,使全区法律援助网络的触角延长到各个方面。
八项制度--法律援助的保障 为保证法律援助工作沿着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崂山区在整合法律援助资源的基础上,狠抓了八项制度建设,这八项制度是:刑事民事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协调制度、法律援助顾问制度、案件质量监督制度、走访回访制度、依法处访制度、律师名册制度、法律援助预算制度和办案补贴制度。通过八项制度,建立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体系。
李爱军是崂山区沙子口街道的一名贫困的残疾人,下肢残疾,装了假肢。在一次交通事故,被一辆摩托车撞倒,不仅身体受了伤,假肢也被撞坏了。治疗结束后,面对巨额的住院费李爱军犯了愁,可更让他犯愁的是,自己是一名残疾人,而假肢在这次事故后,也被撞坏了,家里这么穷,再一次装假肢的费用可怎么办?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走访回访中了解到他的情况后,将此案指派给山东海桥律师所的两位律师办理,庭审中律师提出假肢虽然不是李爱军的肉体,但他作为一名残疾人,假肢是他必不可少的工具,可以认为假肢已经构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在被肇事者撞毁之后,对方应该承担为其重新定做并安装的费用。最终,李爱军胜诉,肇事者承担了重新定做并安装假肢的全部费用。
近年来,崂山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7件,其中诉讼事项508件,非诉讼事项74件,公证5件;"12348"专线共接话接访870余起,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案件30起。(宋学春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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