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重治医疗机构易发“病症”
本报讯 记者刘伟 记者23日获悉,石市卫生监督机构正在对医疗机构暴露较多、危害较大的20余项违法行医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转让或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擅自开展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行医行为位居严打之列。
在对石家庄市级以下(含市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长期监督的过程中,市卫生监督局发现以下违法行医行为较为易发,或危害较大,在进行严打的同时,石市卫生监督机构还将对接到的相关举报线索(举报电话:12320)进行积极核实、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许可证使用方面 未经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擅自改变名称、类别、性质、地点或者服务方式;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医疗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
卫生技术人员方面 使用取得相应资格但未经注册的医师或者护士从事诊疗活动;使用医学院校实习生或者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但尚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经批准或者未按规定使用未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内的医师从事诊疗活动;使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服务。
医疗废物管理方面 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卫生要求;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院污水处理未严格消毒;卖医疗废物。
处方管理方面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或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或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其他方面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议、普查)活动;雇佣“医托”误导、招揽患者;将科室或者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
(责任编辑:李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