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1月6日电(肖遥)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今天宣布,公开向社会征集2009年立法项目。征集活动即日开始,到2008年11月30日结束。
立法项目征集范围涉及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7个方面。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立法建议人除了提出立法项目的名称外,最好能够简要说明立法的理由、立法的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增加进一步研究筛选的可操作性,使得立法计划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征集活动结束后,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将通过举行专家论证会,对各项立法建议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具有可行性的立法项目将提请省政府纳入立法规划。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秀林称此举为问智于民,目的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拓宽公民参与立法渠道,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李秀林说,征集活动特别重视基层群众的立法建议,希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律师等积极参加立法项目征集活动。
目前,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已经建立了编制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库、专家咨询论证、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后评估等制度。
李秀林表示,今后,政府将进一步扩大征求立法意见范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立法计划和项目的建议。对事关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立法,都要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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