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网络成瘾、网络低俗、网络造假、网络审丑、网络色情等,在互联网行业不断蔓延且愈演愈烈,频频挑战甚至已完全超越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互联网作为网恶之源,同时又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媒体,理应起到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抵制作用。
互联网拥有庞大的网民用户,同时又具有传统媒体无法相比的互动优势,在倡导公益道德、推动精神文明、弘扬传统文化等方面,应该起到积极的示范引导和宣传推广作用,尤其是对于公益救援项目的宣传支持上,近年来互联网已不断发挥重要作用。
网站和网络编辑的道德水平,决定着网站的健康。网站内容以及即时通讯、网络游戏等,既可以是正面的传播者,又可能是传播低俗文化、产生网络暴力、导致学生缀学、破坏家庭关系的幕后黑手。网站和网络编辑的道德观念加强,在提升网络公益文明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
互联网应该是文明的,道德的,进步的,公益的,文化的,和谐的,作为一个极具社会影响力的媒体,作为新世纪的主流媒体,在倡导公益道德、推动精神文明、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应该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并付诸切实可行的行动。
互联网公益文明联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由数家互联网公司共同发起创立,并诚邀更多媒体、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广大网站加盟合作,共同推动网络公益文明。
一、联盟宗旨
倡导公益道德,推动精神文明,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二、联盟工作
1、联盟广大网站,共同倡导和推动网络公益文明,引导网络和谐健康发展。
2、联合加盟网站,共同践行发布“网络公益广告”,并长期坚持。
3、联合加盟网站,每月共同推出一个公益文明主题活动。
4、通过加盟网站,共同宣传和展现广大媒体、公益组织、各大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加盟网站在公益文明推动方面的积极表现和突出成绩。
5、积极为加盟网站提供公益文明宣传协助,协助联盟网站共同策划公益文明主题活动。
6、为加盟网站和各大公益组织搭建公益文明沟通交流平台与合作桥梁。
7、为加盟网站和各大企事业单位搭建公益文明沟通交流平台与合作桥梁。
8、为加盟网站和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台、报刊、广播等搭建公益文明沟通交流平台和合作桥梁。
三、机构设定
1、指导单位:为联盟提供指导支持的国家政府部门、协会团体等。
2、理事机构:为联盟提供重要支持的网站等。
3、公益组织合作机构:与联盟建立合作关系的公益组织。
4、战略合作:与联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为联盟提供重要支持的企事业单位。
5、发起机构:共同发起联盟的网站以及其它单位等。
6、特别支持:为联盟提供重要支持的网站频道、社区等。
7、联盟成员:加入联盟的网站以及其它单位等。
8、宣传支持:为联盟提供宣传支持的媒体等。
四、加盟热线
诚邀广大协会团体、公益组织、媒体、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各大网站共同加盟合作,同时欢迎各网站频道、论坛、博客等战略合作,共同推动互联网公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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