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20名家属前来旁听。书记员收上了一摞身份证 摄/记者付中 |
4S店经理伙同他人撞车骗保
作案多起骗得保险金15万余元
14人团伙今受审 法庭上被告人称选奥迪是因为其定损价高
本报讯 (记者付中)利用在4S店当大客户经理的便利,李强将3辆奥迪轿车交予他人,由其故意撞车骗保。
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过程中,最引人注目的两名被告人是李强和蔺海坡。
李强是某品牌汽车4S店的大客户经理;蔺海坡是北京上海大众通州销售服务公司保险部经理。
检察官用了将近20分钟时间宣读起诉书。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7月20日至2007年4月2日,李强、蔺海坡等14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5万余元。
其中,2006年12月7日,李强将客户送修的二辆奥迪A6轿车提供给杨光。杨光等人利用上述车辆,分别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3万余元。
蔺海坡明知杨光等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仍与其一起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法庭上,李强一脸委屈地向法官表示,自己把车给杨光等人的目的是为了修车,钱也是杨光代领的。
“他们具体怎么做的我不关心,我就关心修我的车。”李强说,后来他有点不放心,给杨光等人打电话以后,才发现事情严重了。
“我当时没想到会这样。我就是想让他们把车修好了……”李强反复强调着。
“为什么让他们修奥迪?”检察官问。
“因为想不花钱白修。”李强说。
“不花钱的修法是什么,你知道吗?”
李强犹豫了一下,低下头说:“知道。通过保险诈骗,但我没想到事情最后这么大……”另一名被告人马春生表示,之所以选择奥迪骗保,是因为它定损价钱高。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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