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被征后仍享政府资助
广州养老四险可实现“无缝对接”
新快报记者 文安 实习生 饶静 通讯员 林甲松
有土地是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若土地被征养老金应该怎么领?惠及230万农民的《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经媒体发布后广受读者关注,但政策具体如何操作仍是不少准参保人热议的焦点。
针对这些与市民休戚相关的问题,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日作出详细解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之间均可实现“无缝对接”。
焦点一 土地被征者可转换方式参保
贺先生是白云区的农民,得知能够参加养老保险,他异常兴奋。“我担心土地迟早被征用,到时养老关系算哪一种?”想到身份可能会随城市化进程改变,贺先生担忧日后领取养老金时会“扯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若参保人土地被征用,可转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由于两者都是完全积累模式,接续容易。
如果参保人日后成为“农转居”居民,是否也可转换养老保险方式?市劳保部门明确,转“农转居”养老保险需符合该政策条件,农民“农转居”后是否选择转换为“农转居”人员的办法,由全体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定。若决定转换,因农民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完全个人账户的模式,没有缴交统筹基金,因此,转换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但按“农转居”人员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时,只能按其在参加“农转居”人员养老办法的实际缴费年限进行计发。
焦点二 在城镇就业后也可领养老金
“如果在广州就业,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吗?”王先生担心出外打工影响自己日后的养老问题。对此,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与城镇社会保险制度双轨运行,相互对接并将逐步并轨。
该负责人解释说,农村养老保险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没有缴交统筹基金。因此,当参保人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中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只合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增加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不存在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增加计发其基础养老金问题。“如果不符合职工养老办法的规定,可将其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中一次性领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同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
此外,参保时50岁,缴费10年年满60周岁,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是否可按月领养老金?从化农民李伯最想了解的就是这个问题。对此,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员昨日再次指出,参保人可选择继续缴费,直至达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也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同时终止养老关系。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