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矿长”·曾锦春
人送外号“郴州第一贪”。他被“双规”消息传出的那几天,郴州及辖下县城鞭炮响彻云霄,当地报道曾锦春落马的报纸卖到10元到20元一份,复印件也卖到了5元一份。
案例:“双规”农民工
一位在郴州工地打工不愿透露姓名的当事人说:他就曾被曾锦春“双规”12天,要求其指认某位官员受贿。郴州宜章县4位农民耗时五年多举报在当地开矿的企业主黄生福及背后的“老板”曾锦春,他们也都尝过被曾锦春“双规”或整治的滋味。
法院经审理查明,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工程承揽及招标等方面,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151.84万元。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罚
曾锦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为,曾锦春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周政坤·受贿千万的党委书记
2007年4月1日晚,周政坤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并立案审查。
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政坤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郴州市市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贿赂135.7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文收受干股分得红利598万元,感谢费76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权采取名借实受的方式收受贿赂370万元,伙同妻子刘阳春收受贿赂100万元。
罚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政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所得及孳息3027.25万元追缴国库。
□链接
郴州腐败窝案 涉及官商158人
在不长的时间内,湖南省郴州市连爆腐败案,包括原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内的一批人落马。
雷渊利被称为玩钱、玩权和玩女人的“三玩市长”,在郴州能叫出名字的情人有九个,他是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2005年8月24日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法院判处死刑)案牵出来的。雷渊利受贿721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于2006年9月6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李大伦被调查后,郴州又一批干部因李案“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人称“三不准宣传部长”、“矿难灭火队长”),郴州市国土局原党委书记杨秀善,郴州市郴汽集团原董事长黄兆林被审查,之后又有20多位民营企业家相继被查,该案波及当地党政干部、商界人士1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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