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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黄静在北京领到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出据的刑事赔偿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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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硕“陷害门”:下个就是你!
昨天下午,华硕笔记本电脑维权案中的女大学生黄静从代理人手中接到海淀检察院下发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金额为29197.14元。
华硕笔记本电脑维权案的女大学生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逮捕,在2006年3月至同年12月被羁押295天。随后,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做出不起诉决定。
昨天下午,事发后首次回到北京的黄静,从代理人手中接到海淀检察院下发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金额为29197.14元。
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介绍,前天下午,黄静的律师张平接到了海淀检察院的电话,要求张平次日到检察院。昨天早晨,他接到张平律师的电话,得知黄静的国家赔偿的最终数额已经敲定。
周成宇说,他看到了一些媒体的报道对黄静十分不利,甚至想到黄静有可能根本不会拿到国家赔偿。华硕给媒体提供的相关证据存在造假。其中,近日华硕向媒体出示的黄静所发威胁短信中,截屏上的日期分别是2006年3月28日和4月4日。“3月7日我和黄静被警方控制后,一直被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根本不可能与外界联系”。
昨天下午,戴着一副深色墨镜的黄静,从代理人周成宇手中接过国家赔偿书,凝望了几分钟后,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黄静说:“国家给了我一个公正的评判。这结果对我很重要,至少还了我一个清白之身,我想我最多只是维权过度。”
随后,在接受记者的提问时,黄静再次吐露了自己这两年多的维权历程,每当回答到关于华硕目前的态度及自己的生活时,她都流下了泪水。谈到获得赔偿后的打算时,黄静坚定地说:“拿到国家赔偿,我心里有说不出来的喜悦,但却笑不出来,因为这不是最终的胜利。”
记者看到,赔偿决定书表示,如果黄静对赔偿金等问题存在异议,可在检察院受理赔偿两个月的期限内申请复议。至于是否会申请复议,黄静的代理人表示,需要与代理律师团一起商议后才能决定。(记者穆奕王鹏昊)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