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考察本是很平常的事情,出国旅游也本是很普通的事情,但出国考察蜕变成出国旅游,那就不正常了。因为“出国考察”动用的是公款,是纳税人的钱。这些天,如果不是温州、新余两地一些官员的“出国考察费用清单”偶然在网络上曝光,恐怕很少有人知道“出国考察”在有的地方早已变相为“福利旅游”了。
“去好莱坞走明星大道”,“在赌城拉斯维加斯小试身手”,“踏上夏威夷的阳光沙滩”……谁能想到这些就是“出国考察”的内容?
去年年底,美国正式成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旅游费用相对比较高。想不到的是,一些地方官员早已借助“出国考察”的渠道,玩遍全美了。正在网络上迅速走红的这份“出国考察费用清单”详细表明,温州“考察团”23人21天花费65万元,他们的足迹踏遍了夏威夷、洛杉矶、拉斯维加斯等10个美国大城市的著名景点,“公务活动”却只有5天。新余“考察团”11人13天花费35万元,纵横北美10余名城,同样包括赌城拉斯维加斯。照行程看,是“出国考察”还是公款旅游,依靠常识就能判断。多余的狡辩,只能是辱没纳税人的智商。
2007年3月,民革中央委员麦康森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透露,“至少有1/4的公费出国成名副其实的旅游,而不是考察”。透视“出国考察”蜕变的背后,固然源于监督制度虚设,恐怕更跟纳税人意识缺乏有很大关系。“出国考察”灰幕拉开后,有一些地方官员还替同僚们“喊冤”,认为他们“运气不好,太倒霉”,这更能说明一点:在不少地方官员眼里,出国考察变相为“福利旅游”相当正常,事实上也比较普遍。问题是“出国考察”动用的是公款。公款是谁的钱?这些地方官员有没有严肃认真地问过自个儿这个问题?
“出国考察”变相为“福利旅游”背后还有一只利益推手。在一些地方,有的部门就以“组织官员出国考察活动”为部门创建小金库,获取部门利益。一些旅行社还大搞公关,把组织“出国考察”作为重点业务。从不少地方相继曝光的新闻来看,一个小小县市,一年组织一二十批次“出国考察”很常见,从市、县、镇到村,轮流组织一遍。
出国考察应是“工作需要”,出国旅游则是“私人休闲需要”。让私人旅游打着“工作考察”的幌子,这就是滥用公权。公务员、官员都有带薪休假的权利,但集体借“考察、培训”名义,行“出国旅游”之实,不管是组织者,还是被组织者,动辄花费几十万元公款,不知道有没有想过纳税人的感受?公款来自于纳税人,花钱之前,心里要想想纳税人,这样的花钱之法、如此挥霍,是不是对得起纳税人?“出国考察”变相成“福利旅游”,从某种程度上看,一些地方的官员根本就是没有纳税人意识。
挥霍纳税人的钱,何止“出国考察”?因为缺乏纳税人意识,缺乏公共财政来源于纳税人的强烈意识,在一些地方,“三公费用”——公务招待、公车、公务考察的支出也是急剧上升,举债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歪风屡禁不绝,今天修好的路明天就“开膛破肚”,办公大楼建成没用几年,找个理由拆了重建……就在“出国考察费用清单”曝光的同时,某300万人口的地级市“一个市长,九个副市长,一个秘书长,20个副秘书长”,某贫困县“30多万人口,居然有15个县长助理”的新闻也一起被披露。这些现象,背后就是因为根深蒂固地盘结着一种“花公家的钱不心疼”的思想。
无论是“出国考察”的变异,还是举债追求“政绩工程”,或者“多养几个副市长、副秘书长”,说到底,都是“怎么花纳税人的钱”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离不开地方官员纳税人意识的根植和强化。根植这种意识,就必须从“公款”和“公家的钱”,向“纳税人的钱”转变,这种转变看上去没有什么分别,其实蕴涵着“人治意识”向“法治意识”的深刻转变。
长期以来,在一些地方官员的观念里,只知道自己花的钱是财政的钱,上级拨下来的钱,不去想这是纳税人的钱。没有“那是纳税人的钱”的意识,就管理不好纳税人的钱,用不好纳税人的钱,也就没有真正为纳税人服务、对纳税人负责的意识。
根植这种意识,就需要公共财政更加透明起来。有了纳税人的监督,有了纳税人对自己的钱的关心,官员花纳税人的钱,就会慎之又慎,就会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成露)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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