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将在探月工程中引入竞争机制
章轲
随着探月工程工作量和技术难度的加大,国家国防科工局昨日表示,将推进探月工程向社会开放,并引入竞争机制,搭建起这一重大工程建设的合作与竞争平台。
这是探月工程实施以来,国防科工局第二次向外界发出“合作”的信号。
业内专家表示,此举是实现我国航天技术和空间科学不断创新的重要途径,同时也为具备一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据悉,国防科工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在探月工程中引入竞争机制的决定》。《决定》指出,探月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深刻认识重大工程对全社会开放和引入竞争机制的重要性、紧迫性。
国防科工局要求,凡是有条件进行竞争择优的项目,都要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承研承制单位。对于已经确定了总负责单位的系统集成项目,也应根据特点,通过设计方案征集、多方案优选或优化组合、联合研制开发等形式开展多层次的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全社会的科技力量。确保工程形成良性竞争、有序发展局面。
我国从2004年开始启动探月工程,这是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十六个重大专项之一,也是继人造地球卫星和载人航天之后我国航天事业发展的第三个里程碑。
去年11月,国家航天局发言人李国平就公开表示,探月工程部分项目计划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优秀的单位承担相关任务。
“随着中国航天活动的不断扩展,我们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航天科技建设领域。”李国平说,特别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航天科技活动,同时国家还将积极鼓励社会资金进入航天科研、生产和商贸领域。
去年3月,原国防科工委颁布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家将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逐步扩大非公有资本对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领域,形成规范、有序的开放性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格局。”
这一《指导意见》特别提及,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将不仅可以从事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还可以参与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等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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