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记者公磊、李京华)因认为老“东家”屡次拒绝其购买机票、乘坐厦航航班,2008年9月一名厦航离职的航空安全员以侵犯人格尊严为由,将厦门航空公司起诉至法院。这起全国首例“航空黑名单”案1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原告范后军介绍,他于1993年至2004年在厦门航空公司福州分公司从事安全员工作。2004年,厦航福州分公司在其生病期间无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2005年初,厦航以书面形式发函给各航空公司福建营业厅和机票代理处,要求拒绝向范后军出售机票。2005年4月30日,范后军购买了一张厦航航班的机票,但在登机时遭到拒绝。2006年,范后军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厦航补偿范后军19万余元,但范后军需离开福州并自愿在有子女前放弃乘坐厦航航班。2008年6月,范后军的女儿出生,在向厦航福州分公司告知上述情况后,范后军在2008年8月和9月间先后三次被拒绝乘坐厦航航班。2008年9月9日,范后军再次致函厦航及福州分公司,要求取消对其乘坐厦航飞机的限制。9月11日,范后军购买了一张厦航机票,但在登机时再次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