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毅“抓领导、抓阵地、抓重点”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纲”。哈尔滨市司法局坚持以法治实践丰富法制教育,以法制教育引领法治实践,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提升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
抓领导——哈尔滨市司法局认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
”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及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同时,还把法律知识讲座作为固定课程纳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并占总课时的30%。
哈尔滨市司法局坚持每年组织四次以上市委中心组暨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辅导讲座,每次讲座都邀请全国知名的法学专家、学者或国家部委有关部门领导做专题辅导。辅导内容突出“民生·和谐”主题,注重围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城乡规划法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围绕和谐社会与法治城市、依法行政,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政府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法律责任等与领导干部执政密切相关的内容,开展学法活动。
抓阵地——哈尔滨司法局坚持从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采取多种载体并用的方式,力求实现法制宣传工作全方位覆盖、各层次接受。在每年5月至10月期间,哈尔滨司法局举办“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活动,坚持做到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标识。目前,全市共建立“法律广场”21处、“法律大集”153处,先后围绕“法治与和谐”、“人居与环境保护”等主题,开展活动400多场次。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法律六进”活动中,黑龙江大学等13所高校的5000余名法律专业大学生,与364个社区实现了对接;哈尔滨市司法局改变由司法行政部门单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协调教育局、民政局、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了“小手大手互牵”、“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活动,使“法律六进”活动得以保质保量地推进。
为了督促新闻媒体承担起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哈尔滨市司法局在《哈尔滨日报·新闻周刊》中设立了“法治与民生”专栏,对《方圆之间》电视节目进行改版,掌握了本地两大媒体法制舆论的主导权。据统计,仅“法治与民生”专栏就刊发《失去“娘家”的商品,维修保养谁来管》等文章51期,近20万字。
抓重点——哈尔滨市司法局把依法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总体要求,将专项治理工作由“四五”普法期间“一年一个主题”向“一年多个主题”转变。2008年以来,哈尔滨市司法局先后围绕社会治安问题,开展了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整治接送学生的“黑车”活动;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建立宜居社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和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治理活动;围绕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开展了查处取缔“黑网吧”、“黑歌厅”和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2008年,哈尔滨市已有6个区、县(市)被评为市级“法治环境先进区、县(市)”,其中,南岗区被评为黑龙江省“法治环境先进区”。哈尔滨市共有3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89个单位被命名为黑龙江省民主法治单位,781个单位被命名为哈尔滨市民主法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