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1月11日电湖南省司法厅近日透露,2007年4月至今,该省司法行政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历时两年的“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发动司法行政系统两万多名干警和50多万名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已成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4万余起,90%以上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在村、乡一级得到及时化解,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15亿元。
据悉,在专项维稳活动中,该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村(居)、乡、县、市四级矛盾纠纷分级负责制度,加强乡、村、组三级信息员队伍建设,形成了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信息收集机制。同时,灵活采取诉前引导人民调解、诉中委托人民调解、诉后执行和解调解、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或警司联调室、在县乡两级设立多部门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方式。在此基础上,坚持经常性排查化解、集中排查化解和专项排查化解相结合,促使一大批日常性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赵文明 王铁军 李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