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黄静代理人周成宇处得知,2003年11月,因其公司在南京收购了数十台抢劫所得的笔记本电脑,被检察院以涉嫌销售赃物罪批捕,并被关押295天。今年1月5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决定,赔偿周成宇被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6499.35元。
据了解,2003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发生一起笔记本电脑抢劫案,案犯将抢劫所得赃物销售给了顶尖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周成宇。2004年1月7日,周成宇被警方刑事拘留。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于同年2月12日做出逮捕决定并以涉嫌销售赃物罪进行审查起诉。经过司法机关补充侦查,因证据不足,当年11月24日,检方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周成宇。此期间295天,周成宇一直被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
昨天,周成宇说,1月9日他去南京拿到了国家赔偿相关材料,他作为黄静代理人处理黄静诉华硕相关法律事宜,因有前科的身份背景一直饱受争议,并被不少人以此进行抨击。“过了4年我才申请,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以免干扰了黄静诉华硕相关案件的正常进行。”对于1998年在重庆因盗窃被判刑,以及2007年因诈骗罪被判刑,周成宇表示,针对2007年的判决,他已经找到了足以证明事实的新证据,近期他将就海淀区法院对其做出的判决提起无罪申诉。
周成宇称,海淀区检察院已正式通知张平律师,黄静的国家赔偿款将于近日支付,她准备将赔偿款捐给地震灾区孤儿。执行给付当天,黄静将来北京公开将全部款项捐赠给相关慈善机构。(记者穆奕王鹏昊)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