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1-22 01:31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本报1月16日刊发《省实验中学今年停办“令德”初中部》消息后,省教育厅积极响应,厅长李东福再次重申,我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的,要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于2009年全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2008年5月,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整顿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中小学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经清理规范为公办学校的,要统一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招生收费标准;经清理规范为民办学校的,要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山西省的实施办法规定审批、登记,执行民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凡未做到“四独立”的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据省教育厅统计数据:全省4万余所中小学中,有104所初中、小学改为民办学校或违法办有分校。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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