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关注的云南“躲猫猫”事件以“网友调查委员会”的介入告一段落。然而,公众的质疑并未止息。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出面邀请网友组成调查委员会到事发地展开调查,体现了对网络民意的尊重和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的保障。
对敏感事件不与公众“躲猫猫”的诚意,是积极回应网络舆情、满足公民知情权的一种尝试,成为官民在知情权问题上良性互动的范本,体现了民主政治的开明之风,国新办网络局对此也表示了肯定。
我们欣喜这样的进步,同时也在思考,一个由网友参与的既不“专业”又受到刑事诉讼法限制的民间团体,凭十几个小时走马观花的“眼见”,是否真能达到“为实”的目的?调查委员会已在报告中坦陈:“这篇报告,绝不可能是让"躲猫猫"事件"解密"或者"真相大白"的文件,我们只能保证我们的良心、责任能在这一天得到体现,任由网友评说。”同样值得思量的是,这份只能保证“良心、责任”却并不具法律权威性的报告公布后,网友对案情质疑的声音更加复杂,认为调查是“政府主导下的一次作秀”的指责依旧存在。
看来,问题的症结不是出在由谁调查上。从去年以来“打酱油”、“俯卧撑”的流行,到几天内“躲猫猫”成为网络热词,不能不让人思考这些问题——在网络时代,政府和公民如何互动、权力对权利如何尊重、政府的公信力如何维护?
毫无疑问,网络时代为“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拓展了更大的空间,也带来了政府治理前所未有的崭新课题。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下,各级政府部门以不同的方式做出努力,保证广大公众“参与权”的实现。但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各种有所突破的“个案”让我们发现,仅仅有与时俱进的理念,以及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初衷,还远远不够。伴随着民主政治逐渐推进的脚步,伴随着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意识的不断强化,要想建立起警民、官民的良性互动关系,还有许多基础性工作需要我们去做。比如,如何进一步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在法治时代,谁是揭开真相、化解矛盾、实现公平正义可信服的力量?就“躲猫猫”事件而言,最终还有赖于司法机关开展独立调查。按照法律规定,第三方应该是检察机关,人大等监督机关也可适时介入。而网友参与案件调查只能是特例,不应该也不能成为法治社会的常态。
只有不断建立并完善公开透明的机制确保“程序正义”,不断强化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政府依法行政的信心,真相才不至于跟公众“躲猫猫”,个案才不至于升级为公众普遍关注的公共事件。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