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黄静维权案的代理人周成宇领取到了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的国家赔偿金。由于有“前科”,周成宇一直被华硕一方作为攻击的目标。周成宇希望此次国家赔偿能够还自己一个清白,同时把人们的视线拉回黄静维权案的本质上来。
据了解,周成宇昨天在南京获得的国家赔偿总金额为29294.65元,比原通知多出了1.3万元。检察院对此的解释是,赔偿标准由2003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了2007年,与黄静相同。周成宇称,他于昨日上午10点半在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领取了近3万元的现金,比之前通知的1.6万元多出了1.3万元。周成宇表示,这近3万元将全部用于帮助黄静继续维权。
对于多出的1.3万元,周成宇说,检察院给他的解释是这样的,原来的1.6万元是按照2003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算出来的。周成宇被误关是在 2004年,按照规定应该按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但检察院对于周成宇的案子非常重视,经过开会讨论后,决定按照2007年的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来算。周成宇是在2008年底开始申请国家赔偿的。
另外,记者了解到,海淀检察院对黄静的国家赔偿将于下周三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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