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公安局的大门口,网民“躲猫猫”调查团到达。(摄影 杨之辉)
刚发下来的二代证显示,李乔明本应为“李荞明”。
新华网昆明2月27日电(记者王研)在“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公布之后,云南省公安机关表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人遭撤职,1名民警被辞退。
公安机关发言人杨建萍介绍,目前云南省公安厅已获取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在李荞明被关押期间对其实施多次伤害、并最终致其死亡的基本证据。
杨建萍说,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依照有关规定,对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晋宁县看守所分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
新闻全经历 24岁的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事拘留,进入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后于2月8日受伤住进医院,4天后死亡。当地警方解释说,他是在同监室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因为蒙着眼睛被狱友踢打后撞到墙壁受伤。
2月19日,事件发生转变——网民调查团成为超越案件本身的热点。然而在经历尴尬的调查后,网民铩羽而归,真相并未大白。这些质疑案件的网民代表,反成遭质疑的对象。在这些质疑的喧嚣声中,躲猫猫事件已成为政府处理网络舆情的实验性标本。无论结果成功与否,都已开先河。
20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局向网友、媒体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公布了最近网友极为关注的“躲猫猫”事件调查结果。经晋宁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事件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后擅自进行娱乐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2月25日晚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处确认,最高检目前已经派员前往云南,指导下级检察机关对李荞明非正常死亡一案展开进一步侦查,最高检渎职检察厅将主要指导调查是否有公务人员在此案中存在渎职行为。
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27日下午公布了“躲猫猫”事件检察机关调查结论: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新闻追踪 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也表示:“虽然检察机关的调查已经显示干警没有失职、渎职行为,但是在押人员李荞明死于看守所中,看守所是有责任的,说明我们的管理还有漏洞。”
全国关注的云南“躲猫猫”事件以“网民调查委员会”的介入告一段落,云南省晋宁县公安局已经给出阶段性结论:李荞明仍死于意外。在这起实为“瞎子摸鱼”而不是“躲猫猫”的游戏中,年轻的李荞明遭“室友”普某某拳打脚踢后撞到门框受伤,后不治身亡。晋宁县公安局坚持认为看守所并无过错,管教民警更没有任何施虐、渎职行为。
新华网昆明2月27日电(记者王研)在“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公布之后,云南省公安机关表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3人遭撤职,1名民警被辞退。
公安机关发言人杨建萍介绍,目前云南省公安厅已获取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在李荞明被关押期间对其实施多次伤害、并最终致其死亡的基本证据。
杨建萍说,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晋宁县看守所分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
上述人员的处分及组织处理已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同时,根据检察机关查明通报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案件进展中发现的渎职线索一查到底;有渎职犯罪嫌疑的,由检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公安机关在看守所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将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杨建萍表示,在与检察机关共同调查时,发现看守所的监控设施损坏达半年未进行修复,于是才在责任追究中明确了看守所相关领导的责任。可以明确,公安机关在案件中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公安机关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积极与家属协商处理善后问题。
杨建萍还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在监管场所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顿活动。牢头狱霸历来是公安监管场所严厉打击的重点,案件表明在监管场所确实存在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的现象。警方对此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做大成势。
2月12日,昆明市晋宁县一男子在看守所受伤后死亡。据当地媒体报道,晋宁县公安机关给出的答案是,李荞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这一答案引发网友强烈质疑,“躲猫猫”立即成为流行词语。
27日下午,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公布了“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此调查结果与先前向媒体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有较大出入。对此,检方表示,这是由于涉案人员串供,加上急于向媒体公布,对先前的调查产生了影响。
据杨建萍介绍,案发后殴打李荞明的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查。待全案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