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监督权充分相信群众辨别力
主持人:害怕阳光法案实行的人中,可能分为两类,一方面可能是真正腐败的官员害怕遭到公开。另外也有一些普通公务员害怕公布后得不到理解。我这里有一个自称公务员的网友,他说他支持财产公开,但是又害怕大家对官员的财产看待得不够理智。因为有一些财产在改革过程中是这样形成的,比如说房产、房改房、集资房、福利分房。如果按照现在的价值算下来,这些财产肯定是价值不菲的,跟普通老百姓有很大的差别,这些也可能会遭到不理性的看待。您怎么看待这种担心?
王全杰:首先,你必须相信公民,相信人民群众。相信他们的辨认能力。譬如我本人是1991年参加国家第一批房改试点,房改的时候交了八、九千块钱,得了八十八平米的住房。你把这个事情说清楚相信老百姓是可以理解的。即使个别人不理解,还有大多数人能够理解。我相信这个事情还是晒在阳光下为好。既然房改的时候,你走在前面了,是好事,你带头改革,老百姓不会去难为你,你相信百姓的眼光,也要相信人民群众的肚量。任何政治问题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都可以解决,公开和透明是力量和自信的表现,比如说美军在关塔纳摩虐待战俘,不是外国敌对势力给揭露出来的,是美国自己曝光的,美军的影响力因为这个就缩小了吗?
主持人:我们要把监督权给民众,给人民?
王全杰:对,把监督权力交给人民群众。没有不透风的墙,你的财产隐蔽的再好,也会露出蛛丝马迹,也会有人举报,千千万万双眼睛盯着官员,本身就有威慑力。这样专职监督人员就可以去干更重要的工作,比如登记汇总、查证落实、依法裁量。实行了阳光法案我们可以节省大量的监督人员,甚至只要三分之一人就够了,又可以节约上百亿的行政经费,确属利国利民、长治久安的治国良策。还有一条,公示和监督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来实施,自然要开放媒体,我在博客曾发表观点——媒体的监督就是群众的监督,媒体是群众监督的手段,有些官员怕媒体曝光实际上是怕人民群众。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干部又是人民的公仆,财产公示实际上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必由之路。财产公示成功了,又可反作用于整个社会,促进吏治清廉,增强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同时也促进社会民主进程和政治的文明。
(责任编辑: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