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清明,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公然宣称,5平方米以上公墓售价每平方米2万元,堪称天价。该价格,约是当地“活人”住房平均价格的10倍。民政局表示查处难度大。(4月1日《河南法制报》)
天价公墓又一次拨动了大众敏感的神经。
但令人不解的是,天价公墓何以能年复一年地我行我素?
民政部门与公墓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自己办的自不待说,即使是其他机构办的,也要经过民政部门批准才能成行,公墓价越高,民政部门的“实惠”也就越大。自己查处自己,“难度”自然大。
垄断就会产生暴利,但监督部门对这种暴利行为为何不举起反暴利之剑呢?如果公墓售价要经过审批,受到监督,便没人敢批如此天怨人怒的“天价”。
设立公墓,目的是为公益。天价公墓大行其道,对大众来说,是加重了负担;对社会来说,是一种不应有的社会财富浪费。进而言之,它还在事实上倡扬了一种不良的奢侈之风。
“死不起”既是社会之耻,也是有关部门失职。既然公墓是一种公益设施,就有必要对公墓面积的大小进行审批,对公墓的价格执行严格的报批,同时依法进行监管。如今,在住房价格上,要求公布成本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公墓,其成本到底是多少?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公布,让大众“明白消费”。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消除天价公墓现象。反公墓暴利之风,能否就从洛阳刮起?(徐道凌)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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