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在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考量互惠原则、市场特性及竞争秩序,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就此问题,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接受了媒体采访。
王兆文认为,《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是两岸同胞共同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又一重要举措,允许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在两岸互设机构,将对两岸金融合作交流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促进两岸经贸关系持续稳定发展。
王兆文表示,中行希望尽快能在台湾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服务广大台商和台湾民众,为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做出贡献。目前,中行正抓紧做好各项内部准备工作,力争成为首批在台设立机构的大陆银行。同时,中行也欢迎台湾银行同业来大陆与中行开展业务。中行历史悠久、信誉卓著、实力雄厚,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大陆银行,在香港、澳门及27个国家和地区拥有800余家海外分支机构。同时,中行还拥有独特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可以向客户提供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资产管理、飞机租赁在内的全能金融服务。
4月初,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行在福建厦门联合举办“中行与台资企业合作推介会”。包括来自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近70家台资企业代表在内的200多人出席推介会。推介会上,为支持台资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促进台资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中行宣布了支持台资企业的八大措施,现场与台塑、冠捷、友达等12家台资企业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或授信协议,总金额超过93亿元。
王兆文表示,中行与台资企业的合作具有坚实的基础和紧密的契合度:第一,中行和台资企业文化同根,历史同源,具有开展交流合作的天然优势;第二,台资企业外向型特征显著,进出口业务需求大,而中行长期以来作为外贸外汇专业银行,贸易金融服务领先,产品丰富,能够较好地满足台资企业的需求;第三,台资企业群体中的中小企业为数众多,占比较大,而中行把发展中小企业业务作为战略重点之一,借鉴先进银行经验,创建了独特的服务模式,与中小台资企业具有很好的合作潜力;第四,台资企业经营开放程度高,许多企业迈入全球化运营轨道,中行作为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大陆银行,经营网络遍布全球,可为台资企业海外运作提供优质快捷、符合国际惯例的服务便利。
据王兆文介绍,多年来,中行一直高度重视大陆与台湾的经贸发展以及由此产生的金融服务需求,在为大陆台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涉台服务经验,打下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中行是第一家与台资银行开展业务交流和人员往来的大陆银行,第一家为台湾同胞开办台币及15种外币兑换及7种信用卡业务,第一家为台资企业提供外币贷款、贸易融资、咨询和国际保理业务服务,第一家通过海外机构间接办理两岸贸易和非贸易结算。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行已与19家台资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为其中15家代理行核定了授信额度,是与台资银行业务合作最密切的大陆银行。去年,台湾地区银行信用证、汇款、托收项下对中行来委业务总额88.60亿美元,同比增长40.48%;中行去委业务总额26.66亿美元,同比增长7.34%。
1988年,中行厦门分行、福州分行与马江支行开办了新台币兑换人民币(外汇券)业务。2003年,中行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分行试办人民币与新台币有条件兑出业务。目前,中国银行是唯一可以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的大陆银行。去年,中行共兑入新台币181259.18万元,兑出新台币2021.77万元。
在竭诚支持台商在大陆发展方面,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行陆续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台塑集团、台泥、华硕、友达、奇美等大型台资企业集团建立业务关系,成为其内地业务的主办银行之一。在台商集中的福建、江苏、上海等地,中行与80%以上的主要台资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2008年底,中行累计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折合人民币约1032亿元,对台资企业的授信规模居于大陆银行前列。
目前,中行对台业务品种居大陆银行之首,包括本外币存贷款、国际结算(进口开证、进出口押汇、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协议付款、汇出汇款融资、保理融资等贸易融资业务、开出非融资性保函、汇款、托收)、外汇资金业务(即远期外汇买卖、即远期结售汇)、电子银行、报关实时通、国内支付结算、代发工资等。
(来源:人民网-经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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