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0日电 (记者赵建华) “五·一”假期临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旅游景区森林防火。
近年来,随着进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游客的增多,森林火灾隐患急剧增多,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明显上升。
通知要求,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带火种上山,进山车辆要配备防火装置,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景区内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森林高火险期及时发布戒严令。高森林火险区内严禁一切生产、生活用火。
在以森林资源为主的旅游景区,要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和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加强防扑火技能培训。严格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对各项防火措施不落实、扑救措施不得力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在景区入口、景点、沿线重点部位、宾馆(饭店)及各类服务网点,都要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进山门票要注印森林防火注意事项,导游讲解要有森林防火内容。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特别是节假日和高火险时段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宣传月活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此外,各地景区要结合数字化景区建设,突出抓好预警响应和火源管理,利用电子监控等火情监管机制,加强火情监测;在旅游景区防火检查站和入口验票处,加强对入山人员、车辆的森林防火检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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