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18日消息(记者陆敏)公安部18号首次公布《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将定期组织民警下乡服务,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
目前,办理摩托车牌证和驾驶证业务主要集中在县级车管所,群众办牌办证往返较远。
不少群众因此不办理摩托车牌证,不领取机动车驾驶证,造成车辆无牌无证行驶和无证驾驶等问题,成为农村地区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方便购车农民群众办牌办证,规定在农村地区推行车管业务上门服务,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牌证,同时通过专场考试、集中办理等方式,方便农民考领摩托车驾驶证。其中,针对一些农民群众文化程度低,不会操作计算机的实际情况,规定摩托车科目一可以由计算机随机抽题,以纸质试卷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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