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写“操”字状被拘》追踪:陈书伟上书省人大及最高法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向省高院申诉不予受理后,昨日深圳“操字状”陈书伟上书广东省人大及最高法院,就被拘留一事进行申诉。
昨日下午,陈书伟已将相关文书通过特快专递寄出,对于申诉结果陈书伟坦言已有心理准备,但作为一守法公民他将依照法定程序“走到底”。
拘留决定怎能由当事法官作出?
陈书伟向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等规定,在省高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他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所诉并依法书面答复申诉人。
在申诉书中,对于引起轩然大波的“操”字,陈书伟坦言要表达的只是其中三个意思,无话可说、愤怒到极限、达到上诉的目的。他认为福田区法院无权就自己的上诉状进行拘留,同时认为拘留程序存在瑕疵,不仅先判后审,而且原审审判员未回避。据他介绍,审理其案件的福田区法院法官杜某等认为“操”字诉状对其构成侮辱,则他们属于当事人,应当回避拘留的办理,但实际上拘留的决定也是由杜某等法官做出的,他认为杜某等法官应属利害关系人,其作出拘留决定不符合程序。
与此同时,陈书伟还向省人大投诉称,其向省高院提出的是申诉而不是申请再审,申诉属于信访事项,省高院应当接受其申诉。而广东省高院对其申诉不予书面答复,也不受理,违反了“错案必纠”和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公民申诉权,应予纠正。同时,他认为其拘留一案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关注,对于拘留是对与错,应由省高院做出决定,解开民众心中疑虑,以维护司法的威严,而不应推诿。
若再失败将向全国人大申诉
对于此次申诉,陈书伟向记者坦言,希望不大,很可能又是不予受理,或转给省高院处理。但他表示将依照法定程序走到底,一旦这两个部门也无法解决,他将直接上书全国人大进行投诉。陈书伟表示,自己已经做好失望的准备,但仍然要相信法律和尊重法律。“如果所有的法定程序都走完还是没用的话,那就只能依靠社会良知了。”陈书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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