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终审维持原判
许父将继续申诉,声称要把儿子的故事写成书
本报讯(记者 王毅)昨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许霆案进行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许霆之父许彩亮表示将继续申诉,并准备把儿子的故事写成书。
昨日下午14时30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许霆案。经过近3 个半小时的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许霆犯盗窃金融机构罪,罪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个半小时激烈辩论,焦点仍集中在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上。许的两名辩护律师坚持为许作无罪辩护,认为许霆仅触及电子商务法所调整的范围;检方则认为通过ATM提款并不符合电子商务定义。
许霆在庭上话并不多,他说,他现在盼着最高院早日核准。他还为那位导致ATM机出错的工程师求情:“请不要因为这件事再让别人受罚。”
终审判决刚结束,本报记者随即电话采访了许霆之父许彩亮。许彩亮心情沮丧,连连叹气。他说,他早料到了这个结果,他仍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还欲将许霆的案例写成书,并促使相关法律出台。昨日,许彩亮带了2.52万元现金,准备退还许霆花掉的一部分钱。但由于案子还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能生效,许彩亮并未找到退钱的途径。
2006 年4 月21 日晚,许霆在广州天河区某银行的ATM机取款。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 笔,合计17.5万元。事后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一审被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许霆案,认为许霆犯盗窃金融机构罪,但考虑到许霆案的特殊情况,故对其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当庭改判为5 年,退还17.3826 万元并处罚金2 万元;许霆不服,于2008 年4 月9 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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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许霆”何鹏准备向最高法院申诉
昨日,何鹏父亲何见贵出现在许霆案现场,他于前日赶到广州与许彩亮见面。
3 月31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许霆案时,何鹏的父母何见贵、孟小月也曾赶到广州“取经”。回家后,他们为何鹏案开设了博客,关注何鹏案子的人也越来越多。何鹏案也不用再冠上“云南许霆”的名称了。本报记者采访了何鹏的父亲何见贵。判决结束后,本报记者对何见贵进行了电话采访。何见贵表示,何鹏案正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长江商报:许霆案维持原判,你之前想到了吗?
何见贵:有心理准备,但我更认为许霆是无罪的。
长江商报:如果何鹏案改判5年,你可以接受吗?
何见贵:暂时可以接受。
长江商报:许霆案对你们有哪些借鉴?
何见贵:上次旁听完许霆案,我们就回家借了很多法律方面的书,要向老许一样,多懂点法律。许霆案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长江商报:听你的声音感觉你的心情比3 月到广州时好了许多?
何见贵:是的,看到了希望,心情轻松了。
长江商报:现在,你们为何鹏案做了哪些工作?
何见贵:我们已经逐层向上级法院申诉。因为几年前曾收到过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驳回申述的通知书。所以,现在正在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本报记者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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