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塌了,官员的管理方式也塌了
老土
湖南株洲塌了一座高架桥,塌得让人惊心动魄,塌得让人泪水涟涟。望穿双眼,没有等来官方完全令人信服的调查结论,却等来了政府官员的有争议表演。
20日一大早,人民网就有消息说,据遇难者家属反映,当地政府强硬要求遇难者遗体必须在20日0时前火化完毕,否则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
这让人心里怪不是滋味的。
官员想快点化大事为小事,其心情不难理解。我们也见惯了这种强制性的政府行为,比如而今方兴未艾的强制拆迁。但是,这实在是一个过时的要不得的做法。
先说,民众能否接受。卡车司机李雪峰不幸遇难,遗体18日下午4时左右才被挖掘出来。在当地政府强硬要求下,19日晚11时遗体火化,家属也拿到了40万元。您说,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远去,遗体刚刚挖出来,就有人来逼着火化,家属即使接受了,心里能好受吗?事了情未了,怨气早已生。都说我们的管理要以人为本,要人性化,而如此行政,群众会不会觉得你是官位为本、完成自身的工作为本呢?你管理的公共事务出了大错,还拿着俺交的税钱逼俺让步,这是哪儿的王法?
这就说到了管理者是干嘛的。管理者的位置决定了他有自己的管理目标。但是管理不是为了管理而管理,既然是为公众服务的,就得顾及公众的需求,就要问需于民。管理的目标和公众的需求之间要有一个平衡。在出现突发事故时,首先还是需要考虑民众有无需求,是否可行。如果实在是做不到,管理者也要依据法律法规办事,还要给民众说清具体理由,并且通过有效的方式晓之于众,获得最大的谅解。
有人总想快点儿把事了了,号之曰“稳定”为重。稳定压倒一切,这是从大局来讲的,没毛病。但你不能不分青红皂白,遇到跟你的想法不一样,遇到不同的利益诉求,都从你好办事好当官的角度出发,强硬地把事儿“摁”住,连“小鸡尿湿柴”之类的纠纷都要“消灭在萌芽状态”,搞成“小局稳定”。管理者不对民众“讲理”,咋能指望民众“讲理“呢?他有冤屈了,就会以“不讲理”的手段来寻求自己心目中的公正。管理者有义务通过透明、公正的程序让不同的利益群体表达诉求,以公开的辩论、理性的协商,寻求共识。不能只有官员的单方意志,没有听取民意的程序。
有时候,怕啥来啥,求啥不得啥。因为你捂着盖着藏着掖着,强烈的民众需求你都忽略不顾,百姓心里的问题就可能积聚喷发出来。有多少群体性事件是这样导致的?
群众正当的利益诉求,你给强硬灭掉,你的目的达到了,设立政府的目的就错位了。习惯于控制、压制、强制,习惯于我说你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今天,已行不通了,必须改进执政方式,建立一种开放、疏导性的,沟通、合作性的,能够实现双赢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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