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快讯(记者聂巧冯悦)
今天(6月22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开幕,继续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等。
今天(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中建议废止8件法律案。
本次法律案废止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建国初期或者改革开放早期制定的法律,目前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例如:《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等4件法律案。
第二,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当时经济体制改革一些专门事项进行的立法,现在这一事项已经完成,应当废止。比如: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
第三,已经被新的法律所替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的大部分内容已经被监督法取代。这样的法律案共3件。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