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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转户籍限制多 购房落户或成隐性条件

2009年06月29日00:2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642万流动人口 3000人有望首批落户

  上海户改“沪漂”“落沪” 先从“有才有财”者开始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谈佳隆/上海报道

  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在上海开始推进了。

  今年2月,上海市印发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的提法曾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热议。

  那么,所谓的“条件”究竟有哪些?6月17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对“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这意味着上海“居住证转户口”(下称“居转户”)已经进入“可具体操作阶段”。参与该项工作的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叶明忠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本身是我们地方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在户籍制度管理上面的改革探索,并已经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

  仅27万人持人才居住证

  不足流动人口二十四分之一

  上海户籍改革的口子真的开了吗?开得究竟有多大呢?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

  叶明忠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上海政府有关部门和智囊机构早在2005年就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居住证与户籍衔接办法,有关部门进行过专题调研、委托专家研究、考察国内外相关政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及向人大和政协进行了通报的基础上,才出台了相关《试行办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试行办法》要求,除符合激励条件之外,海漂(在上海生活和工作的非户籍人士)要符合“居转户”条件获得上海户籍,其前提条件是必须获得《上海居住证》,且已经累计满7年。

  按照2002年6月15日颁布的《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如果要获得人才类居住证需要符合三大条件,即有学历(大学本科以上)、有工作(劳动合同)、有住所(房产证或租房证明)。事实上,仅此三条就已经让大量海漂丧失获得人才类《居住证》的机会。

  截至2008年底,上海市常住人口为1888.46万人,户籍人口为1391.04万人,来沪流动人口为642万人。

  那么,在642万海漂一族中有多少人已经获得此类居住证了呢?6月17日,在上海市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首度坦言:“累计申办人才类居住证人员数是在27万左右。”这意味着,获得人才类居住证的人数约为流动人口的1/24

  一位曾参与上海户籍改革方案的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人才类居住证是对在上海外来人口的第一次‘选拔’,能够获得居住证说明了一个问题,他们能够在上海竞争如此激烈的城市生存下来,拥有稳定的居所和工作并缴纳社保和依法纳税,而此次‘居转户’政策目的是支持优秀的人才居住者获得户口,使他们能够在上海更安心地生活和工作。”

  但能够在今年获得户口机会的人才居住证持有者并不多。据毛大立透露,截至目前,也就是2002年上海暂行人才居住证制度至今,持证时间满7年的仅为3000人左右。而未来3年,年限合格的持证者也不会太多,其中究竟多少能够符合申请条件者仍未可知。

  但即便如此,有关于上海“居转户”的评论依然占据着各大网站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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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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