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晚南京交警查禁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行动现场。刘宏摄 |
南京“1912”酒吧街区打出巨幅标语,“鄙视酒后刽子手”。扬晚摄 |
南京5死4伤醉驾惨剧后又发生酒驾撞伤4人事故
惨剧连发能否促成“重典治酒驾”
新闻快读
距造成5死4伤的“6·30”醉驾事故发生后仅仅3天,南京又发生一起酒后驾车撞倒4人的事故。而据江苏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昨晚的初步统计显示,全省范围内的酒后驾车现象还未绝迹,仅当晚就查获酒后驾车人员633名,查获醉酒驾车人员69名,拘留67人。
在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猛增的近几年,酒后驾车早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目前,对酒驾查处整治的力度不可谓不严,但酒驾行为却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屡禁不止的背后,隐藏着执法的困惑以及刑罚处罚之争。公众期待,“6·30”事件血的教训,能成为全社会痛下决心整治酒后驾车现象的一个拐点。
公安部门整治酒后驾驶已是上限处罚
可考虑将部分酒驾行为纳入刑法范围
酒驾事故“供酒者”也应作出民事赔偿
本报记者 丁国锋
从7月4日晚8点开始,江苏省展开了一场全省范围的上路突查酒后驾车行动。省会城市南京的湖南路、新街口、1912街区等路面查处点,甚至出现了省公安厅厅长孙文德、副厅长柳玉祥等人的身影。
据江苏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初步统计显示,当晚全省共检查、劝导机动车驾驶人84265名,查获酒后驾车人员633名,暂扣机动车驾驶证599本,查获醉酒驾车人员69名,拘留67人。
查处声势如此之大,皆因4天前这里发生了一起醉驾造成5死4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宣传科科长汪春洋认为,社会上流行的酒文化,正对汽车社会的法制观念形成挑战:“能喝半斤喝8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能喝半斤喝1斤,这样的干部最放心。”这些酒文化让司机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喝酒触犯法规,不喝得罪朋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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