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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成医闹示范地 政府医院息事宁人吞苦果

2009年07月07日12:5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本刊记者/唐磊 文/刘刚(发自南平)

  “你去问问卫生局,这三四年,南平所有医院,总共赔了家属有好几千万。”南平一位医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南平“6·21事件”还未结束,6月28日,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一名新生儿死亡,20余人追打医生,被打掉门牙的医生从5楼跳出,多处软组织挫伤。

堵医院、拉横幅,死者家属到医院闹事的手段和南平多年盛行的方式如出一辙。

  这种闹医院的示范方式,已在五六年内遍及南平地区,难以整治。

  要闹,不要鉴定

  医院大厅摆满花圈、挂着白色条幅,家属在医院烧纸钱。这是南平市市民、尤其是在医院工作的人常见的一幕。这种情形出现,肯定是医院又死人了,家属又在闹了。

  《中国新闻周刊》得到的2009年南平市卫生局发布的《南平市近年医疗纠纷情况调研报告》(以下简称《纠纷报告》)中提到,在较大医疗纠纷群体事件处理过程中,医患双方互相理解、心平气和、冷静处理的很少,患方大多采取以严重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为手段,胁迫医院满足自己的无理或过高的要求。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当地还没有出现过家属围攻医院的先例。那时家属对医生很尊重。病人住院,若病情恶化,医生会及时告知家属,说科学技术还达不到抢救的条件,家属往往都会理解。”南平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王军平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他曾担任该医院的医务科科长,“甚至有的病人家属,趁病人尚存一口气,也要抬回家,按照当地风俗——死在家里。”

  1998年的一次医疗纠纷,应该是目前风靡南平市的索赔方式的开端。那年,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在手术时心跳骤停,死在了手术台上。后查明老人有潜在的心脏病,可能是术前的麻醉等原因诱发。按照常规做法,医院分管领导会找到死者家属谈话,同时拿出病历封存,请家属签字。但老人的家属说病历被医院改过了。10多个死者家属,每天到医院缠着分管副院长,要求解决此事。要求也很简单,就希望医院作出赔偿,家属的过激行为最多也就是把医生或者院长堵在办公室里。

  根据当时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一般有3条途径解决,第一是申请医疗鉴定;其次是在责任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友善协商;最后是通过司法程序。“几乎没有家属会选择做医疗鉴定,”王军平描述,“家属一般都是桌子一拍说,"你们什么都不要讲,一句话,给钱就走人"。”

  “病人维权意识增强,也是那时出现医疗纠纷的很大一个原因。”南平市卫生局副局长蔡钟沐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病人或家属认为其权益受到侵权,即会产生医疗纠纷。”

  在病人和家属自己认定为“医疗事故”后,就会提出各种要求,如要求取消治疗期间所有治疗费用或给予适当的安葬费用,甚至纠集人员纠缠医院,采取“三不”——即不作医疗鉴定、不走司法程序、不进行调解,要求医院高额赔偿。

  1998年的那起纠纷,家属索赔50万元,最终医院给了家属3万元。

  南平医疗环境变迁的第二个节点是2006年春节,“从那一次死者家属大闹南平市人民医院后,南平医界就再没有安宁过。”南平第一家大型民营医院仁爱医院的董事长郑宝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06年春节前后的一个深夜,一个年轻人打架受伤,被送到人民医院抢救。入院时,病人大量失血,血压脉搏都已经测不到。因涉及刑事案,警察和法医都来了。晚上11时,伤者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很快给出了鉴定结果:死者系斗殴时被对方踢到心脏,心脏破裂而死。

  尽管如此,家属仍开始了曾轰动一时的“闹”法。次日天亮,赶来的死者家属,兵分多路,实施行动。一路人堵住了医院大门,在门诊大楼一楼设灵堂,摆起花圈;一路人手持工具,将医院乔迁新址时的大花瓶砸碎;另一路印了很多宣传单和小册子,印着“人民医院草菅人命”“抢救失误,年轻人被医死”的内容,在医院门口见人就发,同时,不让病人进医院就诊。这样的日子持续了3~5天。尽管报警,但赶到现场的警察,只是维持现场秩序,并没有对家属采取强制措施。

  “按当地农村习俗,把灵堂撤了,就相当于是挖别人祖坟,是对死者的不尊敬,没有人会干这种事情。”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王军平回忆说,“警察不对设灵堂的家属采取强制措施,医院也能理解。但是最后政府出面调解,医院有理没理,都要赔钱给死者家属,就会让社会误解"医院一定有错"。”

  最终医院赔付死者家属1.8万元。尽管在院方的要求下,死者家属在《闽北日报》刊登了一封“道歉信”,但每天几十号人大闹医院的场景,经过口口相传,很快就传遍了5元摩的费就能跑遍市区的南平,家喻户晓。

  那以后,在南平出现了这样的惯例:死者家属只要闹,就有钱,不管鉴定结果如何。“即使医疗鉴定判医院没有责任,医院还是会本着人道主义原则,象征性赔两三万元钱给家属。”南平的一位医生说。

  医闹在升级

  “医闹事件,去年我院碰到十起,今年杨俊斌是第三起。”南平市第一医院党委书记陶山福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医院难免要死人,我们的做法是"闹"可以,只要没有太过分,我们都是跟他们洽谈。我们希望比较平稳地处理医疗纠纷。”

  王军平则认为,医院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花钱买平安、满足患者一些无理要求,甚至是敲诈的违法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医疗纠纷数量增加。

  《纠纷报告》统计,从2002年到2006年10月,南平市由医疗纠纷引发的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共156起,其中围堵医院事件有133起,受伤医务人员55人,医院财务损失共计125.2万余元。而且为避免纠纷冲突的扩大,这些损失最终均由医院承担。

  但从2006年到2008年,南平全市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纠纷554起,总赔付金额高达1171.37万元。其中2006年165起,2007年203起,2008年186起,呈显著的增长趋势。

  作为仁爱医院董事长,郑宝萍第一次碰到解决不了的纠纷是在去年。

  2008年的8月29日凌晨,护士巡视病房时发现一位28日出生的患儿有危急情况,即刻转市第一医院治疗,后抢救无效死亡。第一医院小儿科初步诊断“先天性心脏病”,同时要求做尸体解剖,遭家属拒绝。

  29日下午3时,数名家属代表在医院6楼会议室与郑宝萍交涉,要求赔偿30万元人民币。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结果,医闹升级。警察赶至现场,也只是“维持秩序”。从下午5时到晚上9时,鼻骨被打至多处骨折的郑宝萍被死者家属围堵在一楼一间诊室内,强迫抱着死婴4个多小时。

  接连三天,死婴家属在仁爱医院设灵堂,医院无法正常营业。地方政府参与调解,医院同意预先支付4万元人民币,然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这起医患纠纷,患方拒不接受。“市里一直压着,说一定要赔。”郑宝萍说。最终医院赔偿8.8万元了结此事。医患双方签订协议时,家属竟然加上一句“互不追究责任”的条款。郑宝萍的鼻骨被打断,法医鉴定为轻伤,已构成刑事案,打人者至今没有受到处理。

  《纠纷报告》指出,南平部分医疗纠纷疑有职业医闹参与。在各地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中,有部分呈有组织、有策划、分工明确,有非患者直系亲属、社会闲散人员参与。虽怀疑有职业医闹参与,但无明确证据。比较明确有职业医闹参与的是2007年7月,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一孕妇由于羊水栓塞胎死腹中,纠集数十人围堵妇幼保健院,设灵堂、摆花圈,使妇幼保健院停诊7天,如此长时间停诊,举国罕见。

  地方政府的苦衷

  包括“6·21事件”在内,很多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执法都缺乏力度。公安人员到场后,往往只能是维护秩序,对明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未能及时依法处理,一定程度助长了“医闹”的气焰。

  在“6·21医患纠纷”中,医生和患者家属都向《中国新闻周刊》抱怨现场警察不作为。南平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徐呈虎接报后,要求公安部门既要迅速出警,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又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防止因举措失当、应对不妥而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一位参加任务的警察说,我们站着不动,等命令,盾牌都贴身放置。

  “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同于单一的刑事案件,不简单是抓不抓人的问题,党委、政府选择处置方式时,都是非常慎重的。”南平市延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宋建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总的原则,就是绝不允许因为处置不当引发更大的矛盾。将医患间的纠纷,转变为患者家属和公安机关甚至政府的矛盾。”

  《福建省公安机关维护医疗秩序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对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处置工作原则,慎重采取强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在类似的纠纷中,警察时常无从下手,也不愿出手。按当地警察的话说,出了问题谁负责?

  ——2005年,一名警察到南平市王台镇处理纠纷,被村民捆在树上,全身浇遍大粪。最终此事不了了之,该警察愤然辞职。

    延伸阅读:

    福建南平医生静坐事件调查:恐怖委屈一朝爆发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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