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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代孕网站介绍实力:“站长”和医院关系铁

2009年07月23日13:4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广州代孕中介介绍“公司”实力——

  “站长”和医院

  关系“非常铁”

  本报记者 金柱

  “网上谈兵”只能算是雾里看花,记者决定亲赴广州一家“代孕中介”一探究竟。

  身为“专业”中介,对方很谨慎。

首先,她一口否决了“来深圳面谈”的提议,表示“全国各地的人都是到广州来”。其次,如果只是“先了解公司情况”的话,她要求记者一人前往,并且提供“需求方”的大部分具体要求,她再做“针对性安排”。另外,双方先通过网络视频“见面”,以确认对方身份。做好这一切前期工作之后,记者终于坐上了去往广州的列车——按那位“中介女”的说法,记者此行是要去“看大肚婆的”。

  记者见“志愿者”要求被拒

  一番折腾后,记者终于在广州大道北的某知名医院附近和“代孕中介”的两名女性职员接上了头。在确认记者的确是只身一人,她们表示在未确认签合同之前,不方便带记者去公司洽谈。于是,一行三人走入了医院门口的一家餐厅。

  “交给我们做,各方面都有保证的。”刚刚坐定,两位女士就侃侃而谈。那位与记者前期网上联络的女士说:“现在我负责的就有30多个‘代孕妈妈’。”按她的说法:“大肚婆”们分散住在这所医院附近的几个小区里,由“公司”安排的保姆一对一悉心照料;而那些即将与“需求方”配对的“签约志愿者”,也大都租住在医院周边,由“公司”统一管理。

  记者提出要去其中一两家“大肚婆”或“志愿者”那里看一看,她们婉言拒绝。不过,她们表示已经安排了各个阶段的“代孕妈妈”来接受“现场考察”。

  费用是这样收的

  两名女中介开始向记者详细介绍收费项目和方式。

  以“试管”法为例。洽谈之后,中介先安排“需求方”夫妻入院检查,此前要收取1万元订金。之所以叫订金而非定金,是因为一旦医院认定其不适合做“试管”,公司将退还部分款项,只收取医院诊疗费用。如果确认没问题,则安排“需求方”与“志愿者”及“中介方”签合同。此时“需求方”须向“公司”支付1.1万元的“中介费”和2.5万元的“医院介绍费”。而后便进入医疗程序,促使“志愿者”尽快怀孕,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代孕妈妈”。

  随即,“需求方”开始向“代孕妈妈”分期支付“佣金”。确认怀孕3个月后,支付“佣金”总额的10%;5个月后,支付总额的15%;7个月后再付15%;第8个月时支付10%;孩子出生后,由“需求方”安排“亲子鉴定”,确信结果无误后,支付剩余款。“你可以直接将钱交给‘妈妈’,也可以通过我们来监管。”她们说。

  但是,这并非全部费用,还有一部分“必须的支出”要由“需求方”支付,那就是“工资”及“生活费”。“工资”包括“代孕妈妈”和保姆的工资。按“公司”要求,代孕方体检日起至移植当天,日工资为85元;移植次日至怀孕3个月内,日工资65元。怀孕3个月后,不再向代孕方发工资。保姆的工资则按市场行情而定,在广州一般为每月1000元左右。“生活费”则包括“妈妈”和保姆的房租水电柴米油盐酱醋茶费用等等,很难具体估算。不过,按“中介女”的说法:如果由她来安排的话,“工资”和“生活费”总额可以控制在每月3000元以内。

  当然,“代孕运作”也“丰俭由君”。“你也可以把‘妈妈’接走请人照顾啊。”“中介女”说,“不过,大部分客户是找我们来安排的。一方面可以保密,另一方面是减少双方见面的尴尬——万一到最后‘代孕妈妈’把人家的家庭都破坏了怎么办?这种事,别的‘公司’出过!”

  代孕合同“权责明晰”

  为了彰显“合法性”,两位女士还拿出了“公司版”的《爱心代孕合作协议》,那位与记者网络联系的女士甚至主动出示了身份证。“我们是严格按合同办事的,我们的站长就是学法律的。”

  记者大致看了看这份《爱心代孕合作协议(客户版)》,“甲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乙方”是“××代孕网”,还印有“乙方法人”的身份证号,并印有其联系电话。“这就是我们站长,他的身份证号码你可以到公安网上去查,保证是真人;他的电话你随时可以打,可以发短信,包括你对我们的服务有什么不满意,都可以向他投诉。”两位女士说,“到时候他会亲自来跟你们签合同,你们的钱也是直接交给他而不是交给我们。我们只是做客服的。所以,我们绝对不可能骗你。”

  合同条目多达近60条。第一条就写明:“甲乙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代孕协议。乙方指定的代孕方完全志愿为甲方代孕。乙方为代孕方的全权代理人。代孕方的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协议期间,任何方不得在对方未发生违约的状况下中止协议约定内容,否则私自中止方属于违约。”

  关于合同期限,第二条这样约定:“有效期为即日起至代孕方所生养的甲方亲生子(女)满月为止。”

  对于合同标的,第三条这样约定:“代孕方在服务期间所生养的小孩必须是甲方的亲生子(女),不分男女。”

  对于“试管婴儿代孕”和“人工授精代孕”的不同方式也有细致约定,主要是代孕方的“工资”、“日常生活费用”,甚至还有“月子费”、“哺乳费”等。

  还有突发情况下的处置预案。譬如“即日起半年内代孕方必须怀上甲方的亲生子(女),超期本协议失效,代孕方服务终止,甲方已经交纳的各种关于代孕的费用不退回,乙方有义务再次为甲方联系一个合格的代孕志愿者……”

  另有保密方面的协议,譬如“甲方、代孕方双方一辈子永远不得有打探对方的一切关于真实身份资料的行为。甲方与代孕方之间完全保密身份。”

  合同甚至预设了关于婴儿的种种情况。譬如“代孕方所生养的甲方亲生子(女)为双胞胎,甲方须加付15000元代孕佣金且自行抚养双胞胎。”

  还有关于“是否剖腹产及相关补偿”的约定。

  百密一疏。合同并未提及任何关于孩子的出生证明如何办理、怎样上户口、将来如何解决学位等。但“中介女”说,只要肯花钱,随后的事情都可以“搞掂”。她们虽不具体负责这些,但可以推荐别人来“帮忙”。

  有“实力”才能安排“公立三甲”医院

  记者询问两位女士“公司”的具体情况。虽不愿多涉及,但她们还是表示“公司”的“广州总部”就在广州大道北的一座商住楼中,条件不错,“过去我们是在纯写字楼里上班的,后来搬了。因为前阵子有一家网站出了事,大家都不敢在写字楼里做了。”

  记者质疑其收费过高,大大超出了一般医院的收费水平。她们解释:“代孕”在正常渠道是做不了的,必须要由“公司”来安排。收费主要是要“打点医院”。而且,只有像她们这样有“实力”的“公司”才能有本事保证“公立三甲”医院。“你找有的网站做,价格是便宜几万块钱,可他们绝对安排不了‘公立三甲’。我们不但可以安排‘公立三甲’,还能保证你随到随做,一天都不用等!”她们告诉记者,这都得益于“站长”的“深厚背景”及其与医院“非常铁”的关系。“找别的网站,到医院排队起码都要个把月!”

  “代孕网站”相互“挖角”

  据记者在网上“潜伏”期间的了解,各家“代孕网站”之间相互“挖角”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网络平台上出现“需求方”或是条件突出的“志愿者”,中介们会立刻“开展攻势”,力争尽快与之“签约”,确保手里拥有最多的“资源”。在“代孕交流”网络平台上,时常会发生不同中介互相指责拆台的现象。

  在与“广州中介”面对面交谈中,她们就直指一家自称“中国第一家爱心助孕网站”的“公司”欺骗客户。“他们根本没有‘公立三甲’医院,都是在私营医院做的,骗客户说是‘公立三甲’。”不过,最终她们还是表示价钱是可以谈的,“代孕妈妈佣金”一般10万元就能搞掂,在医院介绍费上,如果记者诚心签约,可立即减免5000元。

  “现在做的人多了,价格都很透明的。我们的价钱很公道,也有保障,你回去和朋友商量一下,尽快和我们联系。”经过近2个小时的倾谈之后,她们表示不能再做更多沟通了,因为“等一下还有广西的一个客户要来谈合约。”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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