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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台湾警务协作持续深入 形成不定期访问机制

2009年07月27日09:2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7月27日电(记者郑良)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近年来,以毒品犯罪、虚假信息诈骗为主的涉台犯罪活动在福建呈多发态势,福建警方积极探索与台湾警方个案协作共同打击犯罪机制,两岸警务交流协作不断深入。


  据福建省公安厅介绍,福建公安机关近年侦办的涉台案件及被遣返台湾通缉犯所涉及的案件类别主要包括杀人、绑架、故意伤害、诈骗、制贩毒品、涉枪、走私等犯罪案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制贩走私毒品和虚假电信信息诈骗两类犯罪案件。

  针对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案件多发情况,闽台警方以民间方式建立起共同打击电信犯罪调查取证、遣返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渠道。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该联络渠道在打击涉台电信诈骗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6年以来,双方互助协查电信诈骗案件21件次,其中台湾警方要求福建警方协查7件次,福建警方要求台湾警方协查14件次。

  为解决侦办虚假信息诈骗案件中境外证据采集认定困难、部分台湾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处罚等问题,2007年7月,福建省公安厅会同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虚假信息诈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办理此类案件法律适用及境外证据采集和认定,特别是确认通过两岸警方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联络渠道获取的台湾被害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有力地推进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处理工作。

  据介绍,2007年2月开展打击虚假信息诈骗专项“猎狐行动”以来,福建警方破获台湾籍犯罪嫌疑人组织的电信诈骗案件1400余起,捣毁诈骗犯罪团伙60余个。2007年8月以来,福建已遣返台湾籍诈骗嫌疑人58名。

  在打击其他类型的两岸互涉犯罪中,福建与台湾警方进行了一些犯罪线索交换、证据核查和个案协助、紧急事态处置、双向遣返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并形成闽台警方不定期因需访问机制。

  近年来,台湾警方先后4次以“台湾刑事侦防协会”名义来闽访问交流,今年3月,福建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应邀带队组团赴台访问,探讨扩大闽台警务交流合作范围。

  自1990年以来,福建警方共接收私渡去台人员211批38497人,遣返台湾籍犯罪嫌疑人90批353人。为解决依《金门协议》实施遣返周期较长、容易造成超期羁押等问题,2007年起,福建警方开始通过厦金航线与台湾警方试行开展双向遣返工作。迄今,通过该航线已遣返台湾通缉犯8批20人次。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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