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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惊魂:“给老子开门,我是镇党委罗书记。”

2009年08月13日09:2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人民网
  7月31日零时,在剑门关小学教师宿舍楼,一名自称新来的镇党委书记的醉酒人员私闯民宅,在当地造成严重影响。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据当事人蒲老师介绍,7月31日零时,他们一家人正在睡觉,突然有人敲打门。蒲老师的小儿子透过猫眼看到一男子往里张望,害怕极了,问:“你是谁?”该男子嚷道:“给老子开门,我是新来的镇党委罗书记。
”当蒲老师的小儿子开门时,该男子竟夺门而入,被蒲老师的两个儿子推出了门外。当时只闻到该男子“一身酒味”,在推其出门时,该男子威胁道:“知不知道老子是谁?我是新来的镇党委罗书记,这个地方老子说了算,你敢推我出去。”11日上午,记者采访剑阁县剑门关镇党委书记罗某,罗某说:“那晚是去小学检查安全。”记者问:“你半夜三更一个人私闯民宅去检查安全,不可能吧?”罗某说:“我只是工作方法欠妥,第二天我还把小学校长叫到我办公室修理了一顿呢!”(8月12日四川成都新闻网)

  我们的罗大书记啊,真不愧是书记,竟然把半夜酒后私闯民宅,说成是检查安全工作,竟然还说,这是只是工作方法欠妥,竟然还厚颜无耻的把人家小学校长叫到办公室修理一顿。如此强词夺理,如此蛮横霸道,无怪人家罗大书记酒后吐真言,自称老子,而且猖狂叫嚣:我是新来的镇党委罗书记,这个地方老子说了算”。

  半夜酒后私闯民宅这是威胁公民生存安全啊?这不是检查安全,而是破坏安全,如此行为,我们的地方公安机关应该追究其责任。这哪里是工作方法欠妥的问题,根本不是工作方法,而是酒后耍酒疯,难道我们罗大书记酒后耍酒疯也成工作了吗?这样的书记应该被纪委部门好好修理一顿。

  11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该县纪委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调查结果还没出来,我想,不管将来出什么样的调查结果,这个罗大书记都应该承担两个方面的责任,一是侵犯公民权益的责任,私闯民宅,就是犯法,必须被追究刑事责任,应该受到国法制裁;二是承担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责任,如此行为是对党员干部形象的极大损害,这个罗大书记应该受到党纪处罚。

  书记新来,下车伊始,应该体察民生,问民情,而我们这个书记大人却是下饭店,问酒精,闯民宅,如此新官,我们老百姓不欢迎。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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