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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职人员嫖宿幼女续:18名疑犯被起诉(图)

2009年08月14日12:5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慢慢知道许新建郑文山

  事后,刘娟不敢将此事告诉任何人。
第二天,杨相思等人在刘娟上学的路上,塞给她1000元,同时要求“保持联系”。

  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刘娟先后多次遭到包括上述男子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其间,刘娟知道了强奸自己的男子中,其中一名四十七八岁、身强体壮的中年男子名叫许新建,是安溪某职校的校长;另一名年约五十、身材矮胖的男子名叫郑文山,是“当官的”。

  一受害女生得性病

  2009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就读于安溪某中学初一年级的黄萍(化名)从外面回家后,二话不说,拿了换洗的衣服直接进入浴室很久不出来。约半小时后,在母亲的催促下,黄萍从浴室出来。母亲发现,女儿的内裤残留着一层厚厚的污迹,而且非常臭。在父母的追问下,黄萍诉说自己遭多名男子奸淫、嫖宿的不幸经历,还染上了性病。气愤不已的黄萍父母向安溪警方报了案。

  具体案情最终以司法机关侦查、调查结果为准。

  家长察觉 与校领导一起报警

  2009年4月24日,安溪县城厢镇人李某某发现,在安溪某中学就读初一年级的女儿李某近期形迹可疑,接到电话时常神色紧张。李某某决定和女儿好好谈一谈。一开始,李某什么都不说,不停哭泣,最后李某哭诉了自己遭遇的不幸。

  原来,从今年年初开始,李某因无法承受混迹社会的杨相思、张宝英等人的威胁、打骂,不但被迫献出了自己的处女身,而且在随后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多次遭到杨相思、张宝英等人的胁迫,先后多次前往安溪县某酒店等处接受多名男子嫖宿。

  了解到不满14周岁的女儿遭此不幸,李某某既自责又气愤,当即带着女儿来到安溪县某中学。惊闻此事后,安溪某中学领导非常震惊,在简单了解相关情况后,与李某某一起到安溪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报案。

  逐级上报 成立专案组

  由于李某系未成年人,而且是在校学生,意识到案情重大的凤城派出所当即向安溪县公安局领导汇报了此事。接报后,安溪县公安局局长陈健决定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同时分别向泉州市公安局、安溪县领导报告。随后,泉州市公安局派出精干人员,赶赴安溪,指导、协助安溪警方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抓获18名嫌疑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查明,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强奸(幼女)、强迫妇女卖淫案,其中多名公职人员涉及此案。

  今年5月27日,犯罪嫌疑人、安溪县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原校长许新建被公安机关秘密逮捕。随后,犯罪嫌疑人、安溪县人大常委会某工作委原主任

  郑文山、安溪县某镇工商所原所长谢志腾先后落网。18名犯罪嫌疑人及8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先后被抓获。

  许新建:据传迷信“神汉”之言

  谈到许新建出事时,不少熟悉他的人都很惊愕,连称,他平时看起来很正派,看不出他会做出那种事。

  7月8日下午2时45分,记者来到安溪县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该校戒备森严,保安在得知记者要找学校相关领导时,连称领导不在。几经周折,记者进入该校,发现该校内的电大正在考试,秩序较为井然。

  知情人士说,2004年,许新建做过手术。“手术前,他很能喝酒,手术后就不敢再喝了。”

  许新建为何嫖宿幼女?坊间猜测纷纷。一种说法是,许听信“神汉”之言,就以6000元买初中生的初夜;还有人说,许有洁癖,只喜欢玩处女。

  郑文山:当老师时曾体罚学生

  郑文山被撤职前是安溪县人大常委会某工作委主任。7月8日,记者浏览安溪县人大网站,郑文山的名字仍然列在上面。随后,记者来到安溪县人大常委会的办公场所,墙上张贴的学习心得中也有郑文山的文章。但对于郑文山的问题,几名工作人员都缄口不言。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一位知情人士。他说,郑文山个子不高,大约一米六。上世纪80年代在安溪一中学教语文。“从那所中学出来的人当中,不少人对他印象不好。”他说,当时,郑文山很凶,会体罚学生。有一次抓住一个学生,竟罚那个学生只穿一条裤衩站了一个晚上。(谢伟端)

  教育部门组织心理疏导

  “我们已做好了受害学生的隐私保护和心理辅导,避免他们受到第二次伤害。”安溪县教育局局长陈剑宾说,此前,受害学生就已正常上课。

  “4·24”案件发生后,安溪县教育局就派工作组进驻安溪县某中学,帮助该校稳定校园秩序,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扰乱校园、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市教育局表示,除了加大校园管理之外,教育部门也要求各学校必须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特别要重视对未成年女童的保护。(谢伟端)

  嫖宿幼女罪和奸淫幼女罪

  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与嫖宿幼女罪共同之处在于:从客观行为上看,行为人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刑法》新规定的罪名。

  奸淫幼女所侵犯的是幼女的身心健康,不管对方是否自愿,不管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行为人明知或应当明知被害人为幼女而予以奸淫。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东南早报记者陈祥木文/图) (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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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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